11月13日,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石城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及林木收储方案的通知》(石府办字〔2024〕50号),正式出台《石城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及林木收储方案》。
方案涵盖“流转收储原则、流转收储主题和对象、流转收储五个流程、流转收储年限、林权收储指导价格、林权收储分解五个要求、保障措施三条、以及明确事项七个”等八方面的内容。方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特别对收储价格给予详细分解,一是根据交通、立地条件按年金现计算方法确定林地流转指导价格和一次性支付方式。二是根据不同类型林木的初植密度、树龄、存活率、出材量、郁闭度等因素确定杉木林,马尾松、湿地松,天然阔叶乔木林,竹林,油茶林,柑橘类(脐橙为主),荒山、疏林地,以及其他珍贵树种、绿化苗木八种类型林木不等的收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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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石城农林水企业
一 审:陈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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