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布了
《关于发布2024年度
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明确2024年度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
谨告知: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缴费。一起来看看怎么操作吧!
打开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等信息登录,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扫码登录。
登录后,点击上方“地方特色”栏目,选择社保业务。
点击社保费申报——单位社保费——单位社保费申报,进入社保费数据确认及申报环节。
系统默认出现全部未申报的预处理信息,含本次上下限调整产生的2024年1-9月补差数据,用人单位可选择费款所属期对指定月份数据进行核实。
通过点击缴费人数栏目中的数字,可查看职工个人明细预处理数据,如下图所示:
数据确认无误后,用人单位在第一列选择框打钩,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后即可完成申报,系统会自动跳转缴费界面,确认银行账户后点击确定即可完成扣款,也可后期再发起银行扣款。
(一)客户端升级
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职工参保信息更新”按钮,选择“更新---全量更新”,做好参保人员的数据更新。
(三)查看消息提醒
1.点击客户端左侧功能栏的“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模块,进入功能模块。
系统默认出现全部未申报的预处理信息,含本次上下限调整产生的2024年1-9月补差数据,用人单位可选择费款所属期对指定月份数据进行核实。
1.点击客户端左侧功能栏的“费款缴纳——缴费”模块,进入功能模块,点击立即缴费。
编辑:张慧泉
初审:赵 越 杨 灿
复审:刘昊宇 张 雅
终审:王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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