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国资委、集团党委关于深化所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激发活力、提高效率,进一步持续深化改革,扎实稳妥推进公司选聘工作,根据公司机构设置、定岗定编和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集团及社会公开选聘,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哈尔滨龙桥船务有限公司是隶属黑龙江航运集团的二级全资子企业,集水上物流运输、浮桥经营与开发、物流贸易、旅游开发为一体的综合水上物流服务企业。
为深入推进航运集团“1435”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融入集团总体规划深化开放合作和创新发展,结合企业实际,龙桥公司制订实施了“315”产业发展战略。三大主业:巩固发展浮桥接续产业,持续壮大航运传统主业,稳妥开展物流贸易业务;一个愿景:发展成为区域内桥航贸互为支撑、协同联动、良性发展的内河水上特色综合物流企业;实现五个目标:一是运力更新升级,焕发航运新活力;二是浮桥优化调整,构建产业新格局;三是经营大宗贸易,提升创收新水平;四是盘活存量资产,释放发展新动能;五是探索新兴业务,打造企业新引擎。公司聚焦主责主业,航旅融合,致力于以“冰上+冰雪”旅游项目赋能百年“老字号”,实现业务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选聘岗位
根据哈尔滨龙桥船务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集团和社会公开选聘下列岗位:
三、薪酬待遇
按哈尔滨龙桥船务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选聘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自觉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能够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决策部署,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业务操作水平,有较强的业务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
1.热爱航运事业,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
2.身体健康(接受入职前体检);
3.服从公司分配及相关工作安排;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1月以后出生);
5.学历: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禁入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到组织处理及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任职使用限制期的。
3.曾被开除职务和党籍的。
4.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境)外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7.《公司法》第178条所列情形及《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五、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
(二)认真执行收费办法标准和程序,做到过而不漏,快而无误。
(三)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敢于同违纪行为作斗争。
(四)爱护并正确使用收费设施,升降杆使用坚持一车一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积极参加公司及浮桥管理站组织的各项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六)掌握对浮桥进行巡视检查的相关技能(重点检查各绳索、系船桩、锚机、锚链是否完备、水位及水情变化情况、舱内结构、甲板面开裂、开焊及塌陷等情况)。
(七)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2日
报名网址:http://www.hlj-shipping.com/rczp.html
报名者需填报基础信息并下载填写《选聘报名表》,并另附与应聘岗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习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受到表彰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报名资质的证件等)。选聘报名表本人签字后,与其他材料扫描形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集团官方网站招聘平台,逾期不再接收报名信息。
报名人数不足2人时,按实有报名人数进行选聘,不再重新报名。
(二)资格审查
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对《选聘报名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呈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时向不符合资格的报名者反馈说明。
(三)面试
面试包含演讲和答辩两个环节,面试采取百分制。演讲内容需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优势和不足、对选聘岗位的理解、未来工作打算等,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答辩环节提问问题原则上不少于2个,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选聘上岗评测委员会根据面试情况进行评分,评测打分为聘任的重要依据。
面试成绩计算规则:党总支书记打分权重占比20%,总经理打分权重占比20%,其他班子成员权重合计占比40%,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经理打分权重占比20%。
(四)选聘分数计算方式及确认
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者,具备聘用资格;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不低于70者大于本次选聘人数的,原则上按照选聘人数取成绩高者。
选聘最终成绩的统计在选聘上岗工作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最终结果由选聘上岗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后,呈报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审批同意,由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相关会议审议。
(五)人选确定
公司党总支、经理层召开会议,听取选聘上岗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结果等综合情况汇报,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新进人员背景调查合格后按照岗位属性,通过党总支会议或经理办公会议研究作出聘用决定。
(六)公示
公司党总支、经理层做出聘用决定后,由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聘用人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申诉
对选聘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书面向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诉,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需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八)聘任
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公司本部人员同时下发任职文件)。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因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拟录用人员必须提供符合录用手续的相关材料。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不予录用。
(三)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龙桥船务有限公司。
(四)电话咨询:0451-51193919
来源:龙江航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