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首届“苏韵伊情”伊宁县天鹅泉全国摄影展成功举办后,为更好地营造伊宁县冬季冰雪文化旅游氛围,进一步提升天鹅泉景区“鸿鹄秘境 天鹅小镇”品牌美誉度,展现“天山+雾凇+水雾+天鹅”独特景观,传播伊犁河“湿地好生态 风景入画来”自然之美,南通市对口支援新疆伊宁县前方工作组再次联手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共同主办第二届“苏韵伊情”伊宁县天鹅泉摄影展,热诚欢迎全国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指导单位:江苏省对口支援新疆伊犁州前方指挥部
主办单位:南通市对口支援新疆伊宁县前方工作组、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
承办单位:新疆报业集团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摄协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中共伊宁县委员会宣传部、伊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影像中国网
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征稿平台zg.cpanet.cn,点击第二届“苏韵伊情”伊宁县天鹅泉全国摄影展板块,注册并上传作品,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须为jpg格式,每张图片长边须为1000-3000像素,文件大小为2MB-7MB。拍摄时间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须由4-10张单幅作品组成,每组按1件作品计。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投稿时必须填写完整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简要说明,否则无法上传作品,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3.作品必须取材于伊宁县境内,围绕天鹅题材,展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并提供具体拍摄地点。天鹅泉景区内禁止使用影响天鹅栖息的无人机等航拍器材,谢绝利用上述设备拍摄的作品。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5.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选,拟入选作品将在影像中国网www.cpanet.cn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择日公布最终入选名单。
6.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原数据文件,请作者务必在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摄影作品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或所提供文件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本次摄影大展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
8.同一作者最多可有两件作品入展。
9.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承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并不再支付稿酬。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1.投稿咨询:010-65134004,010-64043739
技术支持:010-8253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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