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按照区安办安排部署,区交通局持续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问题隐患排查行动,对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曝光并督促指导做好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全起底、问题全曝光、整改全闭环,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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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材料
(四)证明专用车辆、设备情况的材料,包括: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物品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
(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以及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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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可以拨打“028-83690929”交通运输服务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主管:成都市青白江区交通运输局
来源: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