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严防对公账户成电诈工具

政务   2024-11-27 17:00   吉林  

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有不少企业因对公账户管理不善而沦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长春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特此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

一、严格保管对公账户信息

企业对公账户是企业资金流转的重要渠道,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命脉。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账户密码、网银U盾、预留印鉴等关键资料,确保信息不被泄露。避免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进行账户操作,定期更换密码,增加账户安全等级。

二、切勿用自己信息为他人注册企业账户

一些不法分子可能通过承诺高额报酬,诱使个人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助注册企业并开设对公账户。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使您卷入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中。请坚决拒绝此类请求,保护好自己的身份信息,不成为犯罪分子的“替罪羊”。

三、及时注销不再使用的对公账户

对于已经停止使用的对公账户,企业应尽快前往银行办理注销手续。切勿因图省事而将其转让给他人使用,这不仅违反了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还可能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用于非法活动。

四、严格监控在用账户,遵守财务管理规定

对于正在使用的对公账户,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账户使用权限和审批流程。任何资金的进出都应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记录,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为他人提供资金周转服务。同时,要密切关注账户交易动态,一旦发现异常交易,立即与银行联系并报警处理。

维护金融秩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需要每一家企业和每一位公民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并进,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对公账户不被不法分子利用,为构建更加安全、和谐的商业环境贡献力量。

长春二道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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