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双11”电商大促季又来了
有的消费者只是想收藏商品或先添加到购物车,方便比价和统一结算,却变成了直接下单;也有消费者根本不知道以“先用后付”的方式购买过商品,驿站里都是自家包裹不说,后续还产生了违约金和逾期费用。
11月9日
上海市消保委在文章中表示
“先用后付”应当保障消费者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先用后付”作为一种新的支付模式,提供了更大的支付灵活性和购物便利性,确实有利于促进交易。
既然是好事,就应该把好事办好,首先平台应该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开通“先用后付”,其次要通过服务协议详细告知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充分说明“先用后付”的优势以及逾期后果、相关风险等,同时还要设置简单便捷的取消方式,当消费者不需要“先用后付”时,可以方便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