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转载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佳县法院集中宣判两起非法采矿案。
近年来,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打破传统审判法庭固有业务划分,抽调精干力量,优化审判资源,成立黄河生态保护巡回法庭,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敲响了佳县巡回法庭司法护航黄河生态的第一槌,率先在全市尝试“以劳代偿”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有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佳县法院将持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严厉打击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利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用实际行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营造保护黄河的浓厚法治氛围,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来源: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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