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把握巡察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职能作用,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深刻把握巡察在构建协同高效监督格局中的平台作用,持之以恒凝聚监督合力;深刻把握巡察在促进完善发展中的功能作用,坚持不懈深化标本兼治,突出综合监督效应,更好推进改革、完善制度、深化治理,推动市委巡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中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把握政治巡察的特点规律和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体现“四个聚焦”共性要求,围绕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推动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重点工作,深入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要围绕行业部门单位在全市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中的特殊作用和特点规律,聚焦农业、水利、征补等职能部门个性特点和对村巡察个性要求,开展靶向监督。要聚焦强化基层监督、促进基层治理深化对村巡察;要突出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开展谈话、受理信访等方面向“一把手”聚焦,动态收集汇总材料、定期组织分析研判、严谨起草巡察报告。
会议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统筹谋划、把握巡察进度,稳妥推进全覆盖巡察任务。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宣传、信访等部门要及时提供政策咨询、给予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持、督促相关领域问题整改。市委巡察办要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和重点任务,统筹谋划巡察进度,督促做好现场巡察、汇报反馈、线索移交等工作。市委各巡察组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市委对被巡察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熟练掌握方针政策、纪法规定、专业知识和巡察流程,做到精准发现、精准分析、精准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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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马静雅
编辑 | 丽莎
审核 | 和雪娟
终审 | 陈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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