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市局连山分局治安大队接群众反映线索,称在群英街某门市房内发现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
治安大队联合渤海街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不仅将大批烟花爆竹囤放在无任何消防设施和警示标志的房间内,而且还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伺机售卖牟利。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或储存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非法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如果发现有人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来源:平安连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