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交通安全 | 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不降温" 安全出行“警”叮咛

文摘   2024-12-23 17:32   宁夏  

为持续深入推进“冬季行动”,

进一步深化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固原交警

走进辖区农村、社区、集市、企业

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全面筑牢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冬季寒风凛冽,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着严峻考验。低温、冰雪、浓雾等恶劣天气频繁出现,给道路交通带来诸多不便与危险。为确保广大群众在冬季安全出行,固原交警积极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12月17日,原州区交警一大队走进马园社区、园德社区开展冬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宣传民辅警通过发放宣传单及现场解答的形式,结合冬季出行特点,重点向社区“一老一小”讲解了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倡导群众出行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12月18日,固原交警深入辖区客运有限公司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活动,为客运车辆冬季安全行驶注入“强心剂”。民警着重向客运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讲解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强超强会及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造成的严重后果,教育和警示驾驶人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且做到出车前要做好车况检查工作,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同时要求客运企业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就是企业生命,安全就是企业效益的理念,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12月19日,彭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及冬季行动,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抓手,走进辖区新集乡街道利用赶集日开展“美丽乡村行”冬季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活动期间,宣传人员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事故案例等方式,以案说法,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向村民讲述电动车及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超载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同时,结合即将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向过往群众讲解关于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路行驶、停放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引导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需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

12月20日,原州区交警三大队走进辖区慧优驾校科目一模拟教室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宣传,重点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向学员讲解了不按导向箭头形式、开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闯红灯等交通陋习;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学员要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学习阶段就要养成遵规守法,规范驾驶的良好习惯。

固原交警提示

交通法规要牢记

违法行为要摒弃

高高兴兴出门

平平安安回家

监制/计宏亮

审核/闫炳

排版/任燕

固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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