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81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产品,其中只有电动自行车产品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其他产品均为机动车产品。具体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4款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因此,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二轮、三轮电动车产品中,仅有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电动二轮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范畴,不符合该标准的电动二轮车,以及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均不属于非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标准的非机动车是否需要登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二)超标电动两轮车以及电动三轮、四轮车属于机动车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12)国家标准第3.5条,摩托车为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但不包括电动自行车。因此,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以及电动三轮车产品属于电动摩托车,应符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技术要求》(GB/T24158-2009)的规定,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12)国家标准第3.2条,汽车为由动力驱动的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车辆,因此电动四轮车产品属于汽车范畴,应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7月28日。电动三四轮车均属于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还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必须要有牌照有驾驶证!
驾驶电动三轮车合法上路需要持D驾驶证。
驾驶电动四轮车合法上路需要持C2及C2以上驾驶证。
如市民的电动三、四轮车已挂牌,上道路行驶需同时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行驶证。
购买须知:市民在购买车辆前,首先要咨询所购买车辆是否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
方法一: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自行查询。
方法二:持车辆合格证(或合格证照片)到当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咨询。
对于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挂牌条件,依法依规注册登记悬挂号牌后的车辆可正常上道路行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九条之规定: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所以您办理电动三、四轮车上牌时,需要带这几种手续: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②出厂合格证明、③一致性认证证书、④购车发票、⑤已购买的强制保险凭证。
1、对持有C2(小型自动挡汽车)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未登记上牌电动四轮汽车的,记9分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有证无牌)
2、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上牌电动四轮车的,首次查获的罚款1000元;第二次查获的罚款1000元并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无证无牌)
3、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交规研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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