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公安局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现将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2025年1月26日至2月13日(腊月二十七至正月十六),共计19天。
二、禁止在禁放区域燃放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高铁站、货运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
(七)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九)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三、禁止以危险方式燃放
(一)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在成年人监护指导下燃放。
(二)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下水道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的安全通行。
(四)不要在室内、商场、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等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燃放。
(五)远离烟花爆竹售卖点燃放。
(六)禁止燃放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产品。
四、安全规范实施燃放
(一)选购正规、合规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选择室外、空旷、无人车过往的场所、时段燃放。
(三)仔细阅读燃放说明,正确置放和点燃,保持安全距离。
五、违法燃放承担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六、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 110或0878-7302689
南华县公安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