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南华县严重交通违法曝光

政务   2025-01-24 23:39   云南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对于涉酒驾车行为

南华公安始终坚持“零容忍”

但总有些“醉猫”心存侥幸

既然你这么皮

那就不客气了



酒驾不止,曝光不息!



案件信息


2025年1月6日15时33分,张某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景线21公里800米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五街派出所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4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13日19时57分,罗某云驾驶号牌为云EWC766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五大线0公里200米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五街派出所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3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3日21时54分,罗某伟驾驶号牌为云E6E623号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南华县龙川镇红山路与龙泉路交叉路口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3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为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5日9时36分,朱某宏驾驶号牌为云EWC578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龙城大道(新103线)龙城大道与龙山路交叉口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3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16日07时40分,赵某华驾驶号牌为云E10016号的小型汽车行驶至龙泉路与红山路交叉口(云鑫石化门口)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2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10日09时58分,刘某江驾驶号牌为云EMW403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龙城大道(新103线)龙城路与龙兴路口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4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13日20时16分,周某代驾驶号牌为云E591C5号的小型汽车行驶至五大线0公里200米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五街派出所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2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为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16日07时45分,贾某华驾驶号牌为云EY8188号的小型汽车行驶至龙泉路与红山路交叉口(云鑫石化门口)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5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15日21时33分,杨某庆驾驶号牌为云E9G721号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南华县龙川镇龙祥街路段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0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为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13日21时15分,陈某驾驶号牌为云E94444号的小型汽车行驶至龙泉路与龙祥街交叉口+200米)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6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9日21时05分,方某贤驾驶号牌为云E189D8号的小型汽车行驶至西河大道与龙祥街交叉口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2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为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11521时19分,王某林驾驶号牌为云E5J530号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南华县龙川镇龙祥街路段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1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15日21时12分,罗某德驾驶号牌为云EU1801号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南华县龙川镇龙祥街路段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8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1日4时53分,鲁某仁驾驶号牌为云E58H56号的小型汽车行驶至龙城大道幸福枫景B区路段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5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为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9日21时40分,鲁某兰驾驶号牌为云EH9569号的小型汽车行驶至龙山路与龙祥街交叉口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1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为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1日20时48分,李某成驾驶号牌为陕F02Q83号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幸福街与菌王路口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0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13日21时40分,杜某明驾驶号牌为云E00360号的小型汽车行驶至龙山路与龙祥街交叉口+200米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8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16日07时54分,鲁某掌驾驶号牌为云E60P00号的小型汽车行驶至龙泉路与红山路交叉口(云鑫石化门口)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8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为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年1月17日08时24分,夏某臣驾驶号牌为云EHH800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龙城大道(新103线)龙城大道龙城花园北门口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8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为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511707时27分,杨某民驾驶号牌为云EFW425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龙城大道(新103线)龙城大道龙城花园北门口处时,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9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为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


 警方提示:

不论何时

酒驾醉驾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切勿心存侥幸

请自觉遵法守规

安全文明出行


南华警方
警务公开、新闻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