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补贴!人员公示

楼市   2024-11-12 16:33   山东  

东营区2024年度符合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资格条件人员公示(第十二批次)

按照《关于印发〈东营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区住建发〔2023〕29号)文件要求,2024年第十一批次三名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人符合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向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举报电话:0546-8228171)。

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1日


编辑:尹姝涵

部门单位:区住建局 郭启豪

一审:尹姝涵  二审:彭小帆  三审:徐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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