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家庭公示

楼市   2024-11-12 16:33   山东  

东营区公共租赁住房

2024年符合条件家庭公示(第九批)

按照《东营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东区住建发〔2023〕29号)要求,现将经初审符合东营区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一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向区住房保障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546-8228171

邮箱:dyqzfbz@163.com


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1日


编辑:尹姝涵

部门单位:区住建局 郭启豪

一审:尹姝涵  二审:彭小帆  三审:徐淑霞

东营区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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