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面临的形势,促进东营市房地产市场尽快止跌回稳,在现有可行政策措施继续执行的基础上,10月22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等6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的通知》,包括土地供应、规划设计、金融支持、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取消限制转让和物业服务费优惠7条政策。
一是提高住宅产品品质。根据地理位置、配套情况确定优质地块优先实施土地出让,新出让的优质地块按照高品质住宅标准开发建设。
二是优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标准。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分两个阶段缴纳,即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50%,在竣工验收前缴纳其余50%。
三是推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在继续实施个人购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通过出售二手住房购买新房的给予购买房屋成交价格0.5%的财政补贴。
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由按城市认定调整为按县区认定。二孩及以上家庭新购住房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如非首套房,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住房。
五是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由按城市认定调整为按县区认定,全面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范围,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时间限制,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省内购房。
六是取消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撤销限制条件。购房人与开发企业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网签合同备案手续。
七是统一空置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优惠政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空置非普通住宅执行空置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优惠政策,即闲置6个月以上的,按物业费标准的60%缴纳物业费。
通知原文:
现有可行政策措施汇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