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瓦房店,曾因酒驾致人死亡…

民生   2024-10-02 23:03   辽宁  
曾因醉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9月21日20时30分,大连公安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正在沈海高速瓦房店南收费站执勤。在对一辆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民警闻到车内一股浓烈的酒气。驾驶人涉嫌酒驾。


驾驶人张某告诉民警,当天晚上他在长兴岛和朋友聚餐,喝了2瓶啤酒后打算前往瓦房店,觉得路途较近,便心存侥幸驾车驶上高速公路。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9毫克,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张某于2017年5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2023年8月又因醉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且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张某有过两次酒驾惨痛教训后仍不知悔改,终被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张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两种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20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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