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法官,这次多亏了你,终于一次性要回了钱,太感谢了。”近日,沂源法院东里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
被告张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经营某保温库,原告刘某2012年开始收购苹果,每年将收购的苹果储存在某保温库,苹果出售后就将苹果款存放在王某手里。截止到2020年4月,张某与王某累计借用刘某苹果款项本金90000元,王某为原告刘某出具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借条两份。后因王某去世,刘某索要款项未果,遂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为全面掌握案件情况,承办法官及时与各方取得联系,向双方详细了解案涉借款情况,确认了案涉债务的真实性以及目前实际欠款数额,但承办法官在与三被告电话沟通还款事项时,调解效果并不理想。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并详细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寻找案件调解的突破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和耐心疏导下,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张某当庭支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90000元,原告刘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下一步,沂源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前哨站”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力解决解决好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来源:沂源县人民法院
编辑:康帅 责任编辑:吴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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