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交警查处一起醉驾!

民生   2025-02-03 17:00   山东  

春节期间,群众走亲访友,出行聚会频繁。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酒醉驾整治行动。据了解,1月28日至1月31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33起,其中酒醉驾25起,涉牌涉证14起。

此次行动中,各区县交警大队将查处勤务与商圈疏导管控相结合,织密检查网络,加大路面和视频巡查力度,重点强化餐饮周边道路、城郊接合部及农村地区的执法检查,营造了严查严管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沂源交警在东里辖区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5mg/100ml,属于醉驾,民警立即带其进行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张店交警在南京路对一辆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2mg/100ml,涉嫌醉驾。随后,民警立即带其进行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文昌湖交警开展夜查行动,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突然靠边停车。其间,驾驶人下车逃跑,副驾驶的人迅速挪至驾驶位,试图通过更换司机来逃避检查。通过取证,逃避检查的男子承认了自己酒驾的事实。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3mg/100ml,属于醉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高青交警在镇中路对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三轮摩托车驾驶人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实,孙某某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且摩托车未注册登记。孙某某因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被处罚款1400元。

淄博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春节期间,亲朋聚会聚餐多,喝酒也是在所难免,但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到遵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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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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