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公立医院被罚!

时事   2024-12-13 17:54   福建  

近日,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向漳州市妇幼保健院开出一张罚单。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漳州市妇幼保健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等违法行为,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0768.69元。
依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对漳州市妇幼保健院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退回造成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人民币10768.69元;
2.处造成损失金额的1倍罚款,即罚款人民币10768.69元。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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