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目前全国已有25省正式印发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另24省规划附文末)
《规划》是对各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由此可见,《规划》决定了建筑业未来几十年的大方向。多省明确综合立体交通网、水利基础设施、能源等各类工程布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时还提出强化都市圈核心区,与临近省份协同发展、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
云南省《规划》全文,可下滑查看:
云南
《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已于2024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
2024年10月2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
规划范围为云南省全域,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以昆明中心城区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推动形成昆明都市圈。加快城际铁路、城际轨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快速、便捷、智能的1小时通勤圈。坚持“规划共绘、基础共联、资源共享、产业共兴、环境共建”,加快推进昆明与滇中新区融合发展,推进昆(明)玉(溪)同城化发展。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集群,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构建云南省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推进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及红河州北部7个县(市、区)协同发展,建设滇中城市群,促进滇中崛起,成为云南省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核心区、通达南亚东南亚及印度洋的综合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高原生态宜居城市群。
构建支撑云南省对外开放的西翼,以大理州、保山市为核心,联动德宏州、丽江市和临沧市培育滇西城镇群,推进滇西一体化,建设滇西地区增长极,发挥在云南省经济发展中的带头支撑作用,建成著名休闲旅游目的地、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重要枢纽。
构建支撑云南省对内开放合作的东北翼,推进昭阳区、鲁甸县一体化进程,培育滇东北地区增长极,辐射带动滇东北开发,建成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链接点。提升城镇群承载能力,引导人口、产业等聚集,加快推进大关县、盐津县等县城整体避险搬迁。
以8个沿边州(市)所属25个边境县(市)为重点,培育沿边城镇带,推进“腹地城市—沿边县城—口岸城镇”联动发展,提升沿边地区的发展能力和开放水平,强化对缅甸、老挝、越南开放前沿阵地的作用。
着力实施沿边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沿边高速公路、沿边铁路、沿边国道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沿边地区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能力,着力推动沿边城镇公共服务优质化、均衡化发展。
支持东西部园区建设深度结对,推进东西部协作向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转型升级。协调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构筑以金沙江—长江黄金水道为纽带的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跨区域产业合作,保障以金融、物流和信息服务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布局。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其他各省区的合作,构建多层次合作交流机制,为优势产业互补发展提供空间保障。聚焦云南省有需求、湾区有优势,双方有合作空间和前景的重点领域,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深度融合。依托高铁经济带建设优化区域空间布局,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协调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同推进“成渝—云贵—北部湾”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实现长江经济带与北部湾、中南半岛的衔接。加强铁路、公路网规划建设与重庆、四川南向出省通道对接,与广西、贵州西向出省通道对接,推动面向印度洋陆海大通道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对接。加强川滇合作,加快建设金沙江溪洛渡经水富—宜宾高等级航道,加快建设东川港,打通金沙江—长江通道“最后一公里”。加强滇桂合作,共同推进富宁港和广西百色水利枢纽通航设施建设,共同建设右江—珠江水运通道,连接珠江黄金水道。
以脱贫地区为重点,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成一批美好生活示范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推动欠发达地区加速发展。围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三大任务,支持革命老区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优化整合老工业区空间,推动老工业企业搬迁改造、老旧社区改造、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改造。依托闲置厂房、废弃坑道、老旧街区等,做好老工业基地精神文化遗产和工业遗产挖掘、抢救和保护工作。抓好个旧市、东川区、易门县等3个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发展,调整主体功能定位、补强基础设施,统筹产业布局,保障转型用地。
编制重点坝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统筹坝区田、林、路、城、村布局。合理确定坝区产业、人口规模和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引导建设发展方向,鼓励各类建设向坝区边缘、宜建山地发展。控制建设布局形态,避免城镇“摊大饼”占用坝区优质耕地,引导零星分散建设向集约建设转变。维护坝区空间整体性,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线性基础设施应沿坝区边缘布局,避免对坝区的过度切割。加强坝区风貌控制,结合地方文化统一城乡建筑风格,保护坝区水体、林地、田园,彰显大地景观,营造具有云南特色的坝区景观。加强以曲靖市、大理州、红河州、文山州为核心的四大坝区集中区域的优质耕地保护。原则上将坝区稳定耕地的90%以上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以坝区为单元,加强坝区及面山区域的一体规划、系统保护、整体开发和协同治理,推进建立坝区管控治理体系。严格控制坝区城镇建设无序扩展,从严控制坝区耕地占用,坚持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不破坏坝区周边山体、不占坝区良田好地。严控新增建设用地零星分散或沿道路布局,引导坝区零星分散的居民点通过拆旧建新等措施向中心村、坝区边缘宜建山地集聚,在昆明市、曲靖市、大理州、保山市、红河州等州(市)探索山地—坝区边缘新村建设。
依托中缅、中缅印通道及昆明市、丽江市等机场的国际航线,连接内比都、仰光、曼德勒、阿萨姆邦等区域重要节点城市,构建连接缅甸若开邦、掸邦至皎漂港出海口的公铁空海联运大通道。依托中老泰、中越及昆明市、西双版纳州等机场的国际航线,连接中南半岛的河内、万象、曼谷、金边等区域重要节点城市,形成我国与东南亚国家间的交通走廊。
依托京(蓉)昆、京(渝)昆两大通道及国内航线,向北连接成都市、重庆市、西安市、北京市等重要节点城市,形成云南省联结成渝地区、关中地区、京津冀地区的交通走廊带。依托京(渝)昆、沪昆通道,长江水运及国内航线,向东连接重庆市、贵阳市、长沙市、武汉市、杭州市、上海市等重要节点城市,形成云南省联结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长三角地区的交通走廊带。依托广昆通道及国内航线,向南连接南宁市、广州市、深圳市等重要节点城市,形成云南省联结北部湾、粤港澳地区的交通走廊带。依托滇藏通道及国内航线,通过大理州(保山市)向北经丽江市(怒江州)、香格里拉市、芒康县等节点城市至拉萨市,形成云南省联结西藏地区的交通走廊带。
依托永仁—楚雄—玉溪—普洱—景洪高速公路、铁路,纵向贯通南北,建设北接成渝、南下中南半岛的省域中部纵向综合交通轴线。依托沿边高速公路、沿边铁路、沿边国道G219,连接滇西城镇群、滇中城市群,形成沿边综合交通轴线。依托昭通—宣威—曲靖—文山—天保高速公路和昭通—六盘水—曲靖—文山铁路,纵贯云南东部地区,形成滇东北—滇东南综合交通轴线。依托大理—临沧、临沧—双江—澜沧—勐海—景洪等高速公路和铁路以及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纵贯云南省西部地区,形成滇西—滇南综合交通轴线。依托高速公路、铁路以及金沙江—长江航道,促进怒江州、丽江市、迪庆州等3个州(市)向东经昭通市融入长三角地区,经攀枝花市、西昌市向北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向南至昆明市融入滇中城市群,形成滇西北—滇东北综合交通轴线。
强化区域间高效互联,构建高品质的快速交通网,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民用航空等为主体,构建服务品质高、运行速度快的综合交通快速网。强化高效率的普通干线网,以普速铁路、普通国省道、港口、航道等为主体,构建高质量、服务能力强的综合交通干线网。拓展广覆盖的基础服务网,以农村公路等为主体,具备条件的地区以铁路专用线、通用航空、库湖区航道为补充,构建覆盖范围广、通达程度深的综合交通基础网。
重点建设昆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加快建设曲靖、大理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完善枢纽城市的物流和交通运输功能。推进建设红河州、昭通市、文山州、德宏州、西双版纳州等区域性交通枢纽,承担跨区域与周边地区的客流、货流、信息流中转集散。建设玉溪市、楚雄州、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保山市、丽江市、普洱市等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布局瑞丽、磨憨、河口、猴桥、清水河等口岸交通枢纽,完善各支系及末梢交通运输体系,承担地方性的客货集散运输功能。
大力发展枢纽经济,推进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规划建设,完善客运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设施旅游服务功能,并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鼓励高速公路经营企业依托服务区等按规定发展物流仓储、交旅融合等与交通运输业相关的功能业务。
按照适度超前、多元化多层次的要求,以高速公路、城际铁路、民用航空为主骨架,国省道干线公路、通用通勤航空为补充,构建城市(镇)群、都市圈区域一体化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点构建滇中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形成滇中城市群“1小时交通圈”。加快推进滇西城镇群、滇东北城镇群城际交通网络建设,完善城镇群交通功能,补齐运输短板。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国家水网的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国家关于构建以水库群为战略支点的西南区域水网布局,结合云南省自然地理格局、河湖水系、水利基础设施布局,有效衔接和支撑国家骨干网,以重要江河为大动脉,构建以滇中引水等重大引调水工程为主骨架,以重要支流引输水、连通等工程为脉络,以湖泊、大型电站和大型水库为骨干节点,以高原特色灌区为支撑的云南现代化水网。统筹水资源优化配置、防洪减灾、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功能,支持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粮食安全灌溉工程、防洪减灾工程、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保护治理工程和数字孪生水网工程建设,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云南现代水网,逐步实现“水网电网化”目标。
统筹协调交通、水利、能源、环境、通信等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综合考虑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地质安全和城镇发展,编制基础设施廊道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基础设施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需求空间布局不冲突。鼓励各类基础设施在预留廊道内布局,减少对国土空间的切割和过度占用,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安全,形成空间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基础设施骨架,支撑构建云南省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基础设施廊道选址选线应在坝区外围布局,减少对坝区的分割和占用,合理避让自然灾害高风险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促进区域性基础设施廊道共享,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原则上不得压覆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地。风光水电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应注意避让重要水源涵养区、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和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
保障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保障交通、水利、能源、新型基础设施、矿产及其他建设用地需求。重点提升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和京昆、沪昆、广昆等通道功能,保障金沙江、澜沧江等流域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和页岩气、煤层气、地热等新能源基地建设。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开展前期工作,预留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空间,加强节约集约用地。
以下为25省(区、市)《规划》全文,可点击查看:
《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见文末)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国务院已批复同意天津、江苏、广东、宁夏、海南、江西、山东、山西、福建、湖南、安徽、河北、吉林、内蒙古、广西、贵州、浙江、青海、黑龙江、云南、四川、甘肃、陕西、重庆、河南、辽宁、西藏、新疆等28个省(区、市)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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