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
西咸新区通报
4起烟花爆竹“打非”典型案例
案例一
李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2024年12月31日10时许,公安机关民警在斗门街道开展“三排查”工作时发现,该街道居民李某家中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20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
刘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2024年11月,刘某为自己燃放及售卖谋利,从他市购买一批价值2000元的烟花爆竹存放至斗门街道自己家中,后被公安民警依法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三
任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2024年12月31日16时许,公安机关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建章路街道居民任某家中储存有烟花爆竹,后经公安机关组织警力依法查获该窝点,现场查处烟花爆竹154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四
王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2024年12月16日16时许,公安机关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寺街道居民王某在其住处储存烟花爆竹,后经公安机关组织警力依法查获该窝点,现场查处烟花爆竹20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来源:西咸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