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违反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通报,内容如下:
根据全市工作安排,高新区在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设置及配置不再符合慢性病定点基本条件和评估要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行为,现进行全区通报:
依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文本》(2024年)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定点零售药店作出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约谈负责人;解除西安市医疗保障慢性病定点服务协议;解除医保服务协议;通报批评等处理。
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西安高新社保医保、长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