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沧州市区这16地,“停车费”可能要100元!

时事   2024-12-08 19:05   河北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向社会公布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了规范我市的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提升文明出行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将启用以下固定式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
解放路一世界小区前;
开元大道传染病医院前;
浮阳大道与军民北路交叉口;
志强路金域瑞景小区前;
曙光路一世界小区前;
交通大街与东风路交口东侧;
新华路与永安大道交口东侧;
曙光路华北三期前;
九河路颐和庄园小区前;
曙光路同天购物中心前;
维明路金阳小区前;
光荣路便民市场前;
御景街御景天地小区前;
维明路与清池大道交口西侧;
浮阳大道绿之园小区前;
永济路新华区人民法院前
以上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违法代码:1039。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7日—2024年12月14日,公示完成后将正式启用以上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
特此公示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2月7日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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