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业主以各种理由不交物业费
认为自己理由充分可靠
但殊不知
不交物业费后果非常严重
在无数业主败诉的例子中
还有征信受影响的日子里
很多业主留下深深的懊恼
下面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
不交物业费真正的现实后果会怎样?
不交物业费?
这些理由都不成立!
业主A
房子一直没住,凭什么要交物业费!
律师
正解:只要房屋已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入住,都要交纳物业服务费,因为物业公司已经开始提供服务。物业公司并不是为一个或几个业主服务,而是为整个小区提供服务,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合同关系是一对整体业主的合同关系。
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内容包括对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对小区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除日常小区保洁、保安、绿化、垃圾清运外,还有很多难以被业主直接所见的隐蔽工程,例如供暖设备、隐蔽管道的清理养护,电梯的定时定检等。
物业服务费标准系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协商后综合核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也会定期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协商时参考。
业主无论在小区内居住与否,事实上已经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与物业公司形成了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您该交物业费!
业主B
房屋质量有问题漏水,不给我解决我不交物业费!
律师
正解:商品房也是有保质期的,是依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在房屋正常使用条件下,规定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在保修期内,开发商进行保质及维修遗留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是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的事。而物业费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法律问题,二者不能混淆。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
您该交物业费!
业主C
物业公司没给我家服务,不交物业费!
律师
正解:在这里首先要明确一下物业费都包含哪些内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公司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您该交物业费!
业主D
我家电动车电瓶被偷了,是不是可以不交纳物业费?
律师
正解: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采取保安定时巡检、在公共区域安装安防监控等方式维护小区的治安。小区发生偷盗事件后,物业公司应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提供小区监控录像、安保巡检记录等,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偷盗事件。
如果物业公司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上述义务,业主则不能以小区发生偷盗事件为由拒付物业服务费。
您该交物业费!
业主E
我没有签物业合同,可拒交物业费!
律师
正解: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公司协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
您该交物业费!
业主F
小区有公共收益,我们不应该交物业费!
律师
正解: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小区内电梯、楼道、道路等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用范围,物业公司利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的,应将公共收益单独列账,并及时向业主公示。
您该交物业费!
这些不交物业费的业主
都败诉了!
案例一
广州市番禺区某花园小区业主申先生因拖欠物业公司10000余元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定业主申先生限期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在法院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该业主没有履行,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业主申先生仍拒不执行判决,法院作出对申先生拘留15天的处罚。申先生的家人在还清了拖欠的物业费及相关诉讼费后,申先生被提前释放。
案例二
傅某是一公司老板,他在松江某高档小区购买了一套336平方米的独立别墅。但从2006年1月至2007年10月,他一直未支付物业费。遂物业公司将傅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万元物业费。
法庭上,虽然傅某辩称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但却提供不出相关的证据证实,最终败诉,法院判令其限期交付物业费1.18万元。
案例三
老赖当不得!
赶紧交清物业费!
今后,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比如说,被执行人50岁,其子25岁且有房产,即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执行。
2、查封、冻结老赖支付宝账户
现在,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成了老赖,以后网上订旅游住房、买保险、租房、相亲等等,都会受限。
3、一键网上冻结、划扣老赖财产
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将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
今后,执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
4、老赖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接入芝麻信用的相关平台将全面限制老赖。
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5、老赖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从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禁止高消费
老赖不能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任性地消费;想买房子、装修房子也不允许;想去旅游、度假也不行!
7、水陆空阻止老赖出行
“老赖”名下的车出行也将受到限制,进出高速路收费站将被暂扣,由高速执法移交法院处理。
8、老赖的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
“法官,学校说我在法院有案件未解决,不让我孩子报名。”日前,被执行人高某着急地来到法院反映,其孩子无法报名某私立学校。因为高某是“老赖”!
9、限制老赖、炒股、买房、出境
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外发布。备忘录限制老赖炒股、出境及购买不动产等。
10、养老金可直接划扣
养老金应当视为老赖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
被告、老赖这样的糟心事儿,
还是远离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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