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重大调整!

政务   2024-11-10 09:58   浙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发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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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中国政府网 杭州发布
编辑/李雨婷
责编/倪佳成
终审/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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