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实施!这类电动自行车,不予上牌!呼和浩特……

政务   2024-11-05 09:48   内蒙古  


11月1日以后

不符合新国标

没有有效认证证书的

电动自行车不准销售

市民购买了非新国标车辆

不能登记上牌

如果商家在出售电动自行车的同时

无法给消费者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消费者不要购买

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据介绍,自11月1日以后,不符合新国标、没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准销售,市民购买了非新国标车辆,也不给登记上牌,如果商家在出售电动自行车的同时无法给消费者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消费者不要购买,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 目前大的电动自行车厂家都有召回非新国标车辆的程序,市场上一些商家也会联系厂家进行产品召回。



以旧换新政策促进电动自行车消费升级



鄂尔多斯西街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内贴着以旧换新的横幅,记者询问如何以旧换新,商家说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及自治区商务厅、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呼和浩特市于2024年10月24日至12月31日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个人消费者可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完成交旧和购新。


已经完成“以旧换新”拿到补贴的市民表示:“自己趁着有以旧换新活动,更换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使用起来更安全,也可以省下一笔买新车的费用。”  



走访调查电动自行车市场


11月1日,记者来到鄂尔多斯大街通达南站路段,这里集中了不少品牌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走访了部分商户发现,大部分商户依旧在销售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由于新国标已经开始实施,记者采访时询问商户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出售情况,商户介绍:“目前店里新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同时在售,没有相关部门前来强制要求只能销售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最近来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也都在询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我们已经提前备货。”




网上只出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记者上网看到,目前线上销售的各电动自行车品牌都开始宣传“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概念,记者询问了一家线上某品牌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得知只需要在线上购买付款,在线下门店就可以提货。提货的时候,商家会给消费者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合格证,方便消费者去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照,如果商家无法提供这些证明,可以在网络上进行投诉。

新闻链接:

新国标11月1日实施


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涵盖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蓄电池、充电器等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前述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委托人可自愿提前实施。

源 | 青橙融媒


编辑 | 马子璇    初审 | 杨文

复审 | 孙艺楠    终审 | 张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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