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安全领域多部新规正式实施

民生   2024-11-01 13:14   北京  

国家标准

GB 44022-2024

硝酸铵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硝酸铵安全技术规范》由450(应急管理部)归口,委托TC288SC3(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会)执行。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冀衡赛瑞化工有限公司、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

GB 43854-2024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委托TC155SC1(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自行车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自行车协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台铃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惠州市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村田新能源(无锡)有限公司、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克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天津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GB/T 34924-2024

低压电气设备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

国家标准《低压电气设备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由TC25(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厦门恺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市钱塘区供电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中天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中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南家电研究院、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广东光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开关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深中标准质量研究中心、南阳市一通防爆电气有限公司、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温州昌泰电气有限公司、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限公司、广安电气检测中心(广东)有限公司、莱芜鲁能开源集团电器有限公司、广州长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沃顿电气有限公司、兴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GB/T 28780-2024

机械安全 机器用整体照明系统

国家标准《机械安全 机器用整体照明系统》 由TC208(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08SC1(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械安全设计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南安市中机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樟树市福铃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国询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扬州市康乐机械有限公司、湖州市南浔区佰通标准化研究院、山东杰创机械有限公司、南京中拓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广东当家人智能电器有限公司、南京林业大学、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奥煌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泉州市标准化协会、北京机械设备研究所、成都航天凯特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理工大学、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四川蜀兴优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淡色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田中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劲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深圳市今天国际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福建泉城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铭凯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力迈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康鑫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山东伽达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真宇科技有限公司、绍兴科艺标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市千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池纳光电有限公司。

地方标准


重庆市


DB50/T 867.63-2024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63部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地方标准《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63部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重庆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 。

DB50/T 867.62-2024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62部分:安全生产考试点  

地方标准《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62部分:安全生产考试点》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重庆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 。


海南省


DB46/T 627-2024

船舶保税油加注安全作业规程  

地方标准《船舶保税油加注安全作业规程》由海南海事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海南海事局、中石化中海(洋浦)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

DB46/T 624-2024

氨制冷系统安全维保服务规范 

地方标准《氨制冷系统安全维保服务规范》由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 。

DB46/T 623-2024

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由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 。

DB46/T 300-2024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锅炉房安全管理规范》由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 。

DB46/T 291-2024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规则    

地方标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规则》由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 。

DB46/T 5-2024

电梯安装、维护保养及使用安全作业规范  

地方标准《电梯安装、维护保养及使用安全作业规范》由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 。


湖北省


DB42/T 2285-2024

有限空间清淤作业安全规范    

地方标准《有限空间清淤作业安全规范》,主管部门为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


DB64/T 2018—2024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DB64/T 2017—2024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主管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近期即将施行的新政策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6月28日通过,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共八章,包括总则、管理与指挥体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法律责任、附则。《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了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与指挥体制,明确各方责任,设专章对管理与指挥体制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跨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对及协同应对机制;规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设立、组成,明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发布的决定、命令、措施,与设立它的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措施具有同等效力,法律责任由设立它的人民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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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日前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一是完善立法目的,明确工作要求。在立法目的中增加“规范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的内容。二是扩大备案范围,规范备案程序。将浦东新区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法律规定的机构制定的规章纳入备案范围,明确其报备主体。三是明确备案审查方式和审查期限,完善审查事项。将主动审查、专项审查、与其他机关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开展联合调研或者联合审查,作为审查方式。四是细化法规规章纠错规定规定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由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移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处理;必要时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处理。五是健全备案审查相关制度机制。2001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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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公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4年9月8日发布第23号令,全文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同时废止。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减至29条,删除了“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以及“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2个条目,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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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


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旅客不再需要打印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出行和报销更便利。根据公告,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如实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并进行查询、下载和打印。单位可基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推动相关业务数字化转型和“网上办”。单位既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按现行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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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来了!11月起火车票这样报销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技术规范》规定了6项单体电池的测试项目,包括标志、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22项电池组的测试项目,包括标志、静电放电、过放电、过充电、温度保护、外部短路、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绝缘电阻、挤压、加速度冲击、振动、自由跌落、提把强度、阻燃性、低气压、过流放电、温度循环、浸水、盐雾、湿热循环、热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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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公告》提出,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委托人可自愿提前实施。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2024年11月1日起,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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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电动自行车,四部门加强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

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规范》明确,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候车区和发车区的人员和行李物品、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发车区)。“六不出站”是指:超载或违规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营运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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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有9章。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修改完善主要出资人制度。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新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境外制造业企业三类主要出资人类型;适当提高主要出资人的总资产、营业收入、注册资本等市场准入标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强化主要出资人的股东责任。二是强化业务分类监管。按照业务风险程度及所需专业能力差异,进一步厘清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范围,删除非主业、非必要类业务,严格业务分级监管。三是加强公司治理监管。进一步明确了金融租赁公司党的建设、“三会一层”、股东义务、薪酬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监管要求。四是强化风险管理。明确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优化增设部分监管指标,明确监管评级、监管强制措施等方面要求。五是规范涉外融资租赁业务。明确相关业务经营规则,明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外设立项目公司作为专项业务进行管理。六是完善业务经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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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都属于“备案主体”。在2024年11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可以在2025年11月1日前补充提交受益所有人信息;在2024年11月1日后新注册的经营主体,要在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办理设立登记时填报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个体工商户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境内公司、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暂时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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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附答记者问)

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办法》是我国化妆品监管领域第一次系统地规范化妆品检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现场检查可以预先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安排,也可以以不预先告知的方式开展检查。非现场检查包括对被检查对象提交书面材料的检查、利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开展远程检查等。派出检查单位应当派出具备与检查工作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经历的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检查人员应当不少于两名。必要时,派出检查单位可以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加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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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发布 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社新媒体中心综合整理自中国政府网
●编辑:孟德轩 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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