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实名请求查处新化某村原支书,官方: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民生   2024-09-30 22:45   湖南  
2002年经原栗树村全体村民同意,栗树村茶场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号召进行“退场还林”,即移除原有茶树并种植林木。该项行为符合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村民每年能领取相应退耕还林款。
但2011年至2016年的退耕还林款共计358425元被胡圣清截留侵占,至今未发放给村民。(具体计算如下:应下发数目:2011年的40012.5元+2012年的35081.25元+2013年的35081.25元+2014年至2017年的70312.5元/年X4年=391425元;实际下发数目:2017年迫于群众上访压力给11个大组分别下发了3000元,共计33000元。)
贪污数目:391425元-33000 元=358425元
三是贪污公益林专用款74683.7元。
胡圣清任文书以来的2011年至2017年间共贪污国家下拨村民的公益林补助资金176183.7元。(具体计算如下:村民7年内应领取数目:735.8亩X14.5元/亩x7年=74683.7元)。具体数目以林业部门资料为据。
四是贪污芳溪村白依佛旅游景点租金约 12万元。
2017 年原芳溪村与原栗树村合并成现在的芳溪村,胡圣清任合并后芳溪村的党支部书记,他以村委名义把原芳溪村的旅游景点佰依佛租出去,所得租金除去给原承包商的补偿款及部分村民分利外,剩余的约 12万元直接扣除纳入自己私人腰包。
总之,胡圣清还有很多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请有关部门依法调查。以上情况请有关领导进行调查反馈,如举报不实,本人愿意就以上举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9月18日荣华乡人民政府回复
您所反映的《请求依法查处新化县荣华乡芳溪村原村书记违法行为》的帖子收悉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纪委牵头进行核实,现就您所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已于2023年12月15日给予芳溪村原村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下阶段,乡党委政府将督促芳溪村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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