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入室强奸的案件在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宣判。
2022年5月28日,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25岁的书记员张平(化名),酒后尾随一位当晚酒局上认识的30岁女子,到其住处欲与女子发生性关系。判决书显示,女子将其驱赶出门。随后,张平不断敲门、踢门,并从楼顶抓防盗窗攀爬进入6楼的女子家中,继续使用暴力欲与女子发生性关系,但因女子反抗,并请求朋友报警,张平最终没有得逞。今年5月31日,该案在固始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平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张平的父亲告诉记者,“他犯了错误,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认罪认罚没有上诉。”
法院书记员酒局认识30岁女子
尾随入室欲发生关系被拒
日前,案件的受害人李婷(化名)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李婷是江苏人,2021年底来到河南商城县,经人介绍在某KTV上班,但工作不久便离开了这家KTV。
2022年5月28日晚上11时左右,李婷再次被熟悉的女性好友叫到KTV的包间里喝酒。李婷说,当时包间里有3名女性和3到4名男性,张平也在其中。当时她只认识包间里一位女性朋友,其他人都不认识,大家唱歌、喝酒。喝了两听啤酒后,李婷感到身体不舒服,于晚上12时左右离开。
涉案的KTV
离开KTV后,李婷骑电动车回到住处。她租住的房屋距离KTV很近,骑电动车只需要10分钟。事后警方查监控发现,李婷离开KTV时就一直被张平尾随,当时张平也骑着电动车。
李婷说,她平时酒量很大,可以喝瓶装啤酒三四瓶,但当天只喝了两听啤酒就觉得浑身瘫软。回家后,李婷便瘫倒在床上。李婷说,当天穿的是一条长的阔腿裤和一件衬衫,只是想躺下缓一缓还没有来得及洗漱和脱衣服。没多久,她就迷迷糊糊感觉到屋里有人。她走到客厅,打开灯,猛然看到张平站在客厅里,她被吓得惊恐不已。
李婷回忆:“张平进入我家后,他一直说什么喜欢我,问我多少钱之类的。”判决书显示,5月28日凌晨,被告人张平与被害人李婷在河南省商城县城关镇某KTV喝完酒后,欲与李婷发生关系,尾随李婷至其居住的商城县某小区6楼某室。李婷发现张平进入室内后,将其驱赶出门外,并将房门反锁。
从楼顶攀爬进入女子家中
强奸未遂被民警抓获
李婷说,张平进入室内到他被赶出去一共时间也就一两分钟。随后,张平在门口踹门、敲门,但是李婷没有理会。持续了一会儿就没有动静了,李婷以为张平已经离开,然后洗漱回到卧室。就在刚准备休息时,李婷又听到厨房有声音,她裹着浴巾走出卧室察看,就发现张平已经快走到卧室门口。李婷问:“你怎么进来的?”接着就准备往屋外跑,随后便被张平扑倒在地。李婷朝门外大喊救命,却被张平捂住了嘴。
判决书称,张平从李婷居住的顶楼抓防盗窗攀爬进入李婷居住的室内。张平进入室内后,将李婷推到压在身下,摸李婷背部,并用随身携带的“防狼喷雾”(辣椒水)喷李婷脸部,李婷反抗,抠挖张平眼睛,张平眼睛疼松开。李婷告诉记者,她租住的房屋是在顶楼6楼,张平是从楼顶攀爬到没有装防盗窗的厨房,进入屋里。
“当时张平又说了喜欢我之类的话,说要多少钱都给我。我一直挣扎喊救命。他还拿防狼喷雾喷我。”李婷回忆,“后来,我谎称‘地上太凉,你放开我,可以去卧室’。张平就放开了我,去了卧室。我就趁机拿到沙发上的手机,给姐妹发了微信让她报警。”过了一会儿,收到微信的朋友带人赶到李婷家,张平一看有人来了就要跑……刚跑到一楼的时候,警察就到了将他抓住。
刑事判决书(部分)截图
男子获刑一年十个月
受害人向检方提起申诉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平翻窗入室,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欲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张平已经着手实施强奸犯罪,因被害人反抗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张平坦白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最终张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事发后,张平的父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的家庭只是一个普通家庭,当时张平去KTV也是别人喊他去的。“张平本来还谈了女朋友,平时同事评价他也是一个很忠厚老实的孩子。他甚至不怎么会喝酒,只是那天出差回来,朋友叫他一起聚会喝酒喝多了,才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犯了错误,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认罪认罚,没有上诉。”
张平的父亲说,案件发生以后,他们也向女方谈了经济赔偿,但双方没有谈拢。李婷表示,她与张平在案发之前素不相识,案件发生至今,自己在身体和精神上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一度影响正常生活。
法院作出判决后,李婷认为对张平的判罚太轻,于6月10日向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希望检察院抗诉。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实习生 蔡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