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电话随访出院患者李某某,她表示对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内一科医务人员的服务非常满意。
李某某家住巴东县清太坪镇核桃坪村。因头晕、不时昏倒,曾于10月份在宜昌某三甲医院就诊,住院10余天出院。回家后仍感不适,卧床休息数日后,来到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要求住院治疗。患者主要诊断为后循环缺血,住院11天,症状明显好转,于12月7日出院。住院费用2624.24元,报销1447.35元。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避免了重复检查,为她节省了检查费用1850元。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一定范围内,满足统一技术规范、质控标准的前提下,对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认可和采用。2023年,湖北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方案和制度细则,为全省互认工作提供了详细、可操作的具体依据。
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坚持“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营造适宜制度环境为重点,以区域信息平台建设为依托,以便利患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加强制度设计、强化技术支撑、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深入推动工作落实,积极推动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不断规范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质量。(作者:田文凤、陈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