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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时间
二、登记对象
凡属东乡区户籍,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即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1)2025年12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东乡区,以及在本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高中和中等学校就读的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2)2025年12月31日前,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应进行补登。
(3)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2025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其中,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如2025年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2025年度缓征”。
三、登记程序
(一)登录系统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按钮,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完成注册。
已在“学信网”注册的人员可使用“学信网”账号直接登录。
注意:必须实名注册学信网账号,一定要使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认真填写,兵役机关将对有效信息进行审核。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即是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另:在全国征兵网报名时,注册时如果提示身份证号重复,请按征兵网上提示尽可能地找回已有账号;已经参加兵役登记、应征报名的可联系应征地兵役机关协助找回。
手机号被注册的,可以通过找回密码功能找回已注册手机的密码。
(二)填写信息
按照提示填写带*的内容,完善个人信息点击提交,网上兵役登记就完成了。
注意: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三)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后,本人或家长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毕业证),两张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到户籍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场)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在《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上盖章,可作为完成兵役登记的证明(替代原兵役登记证)。
四、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1.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2.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3.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其中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五、咨询受理
(1)了解详细征兵政策规定,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查询。
(2)东乡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4229501(梅)、18166000982(程)。
(3)东乡区基层武装部/兵役服务点咨询电话:
编辑/李甜雨 复审/余娟
审签/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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