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志愿行 || 危险!危险!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看过来~

政务   2024-11-28 18:12   宁夏  

文明出行

“青”力守护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学生将其作为上下学代步工具的现象也日渐普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凸显。为全力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2024年11月27日,同心县团委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契机,与县交警大队、学校“三级联动”,在同心县第二中学、第四中学、第七中学校园周边联合开展为期三天的“文明出行·‘青’力守护”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志愿活动


交通文明我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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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

学生上下学时段,青年志愿者们身穿红色马甲、手拿宣传彩页,顶着凛冽的寒风,早早地等候在学校门口。志愿者们与交警同志、学校相关负责人协同配合,向来往学生耐心讲解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针对“未满十六周岁不允许骑电动自行车等条例进行着重强调。并劝导同学们选择符合自身年龄段的交通方式,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积极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和践行者,当好自己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安全文明出行


安全骑行我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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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安全骑行?这些知识点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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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2周岁,不可骑行自行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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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周岁,不可驾驶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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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电动车需走非机动车道。

⚠️ 

骑行过程中不可以单手握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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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规范戴头盔,一盔一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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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骑行,谨遵交规。


会骑≠能骑!

未成年人

对交通规则认识不全面

缺乏安全意识

骑行上路,具有较大安全隐患

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

家长同样需要加强

对未成年人交通出行安全的

教育和引导

提醒广大家长及学生,电动车不能“乱”骑

若因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此次为期三天的志愿服务活动虽然短暂,但相信文明出行的种子已在青少年的心中深深扎根。今后,同心县团委将持续立足青少年发展成长实际需求,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安全意识、培育良好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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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   雪

校对 | 黑娟娟 马彦梅

初审 | 马晓芬

终审 | 杨   洁



青春同心
凝聚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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