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发布《登记公告》:
2024年9月,我局依法对“7·16”专案立案侦查。为全面查清案情,依法打击犯罪,切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现将案件被害人信息登记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21年3月至2024年9月份,在“广州氢氧元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东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速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斯达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研发、运营的“不聊”“乐意聊”“粉甜”“一见钟情”“糖遇”“想念”“爱一起”等手机社交软件上注册并被骗资金,尚未到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报案登记的被害人。
二、登记日期
2024年11月9日至2025年11月8日。
三、受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369号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联系电话:0731-84731097
四、登记内容及材料
(一)本人所注册账户的社交软件名称、聊天记录、投诉记录、本人注册账号 ID、电话号码、实名注册身份信息、微信昵称、微信号码等证据资料。
(二) 向上述社交平台充值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号,及支付流水、转账记录,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支付事实的材料。
五、特别提示
(一) 请被害人及时、全面、如实登记。因未及时登记或者登记信息不全、不实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被害人自行承担。
(二) 被害人应当对本人身份信息以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干扰信息登记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 请被害人务必特别注意防范电信诈骗。我局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及其他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不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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