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知:不得擅自涨价

时事   2025-01-09 12:19   海南  


1月8日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5年春运期间

客运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

各类客运应严格执行

有关客运价格政策

做好明码标价

同时积极落实好

特殊旅客权益保障政策

 公路客运价格方面 


《通知》明确省际、市县际班车(农村客运班车除外)客运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道路客运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标准执行,保持票价基本稳定;农村道路客运票价要严格按照市县明确的价格政策执行。汽车客运站经营者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提供服务并收费,不得自立项目或分解项目收费以及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公交、出租汽车客运价格方面 


公交车必须严格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票价;巡游出租汽车需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运价计收费用并提供票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涨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要按照运营平台显示的金额收费。


 铁路客运价格方面 


春运期间铁路客运价格水平应保持稳定,海南铁路有限公司应督促火车票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和火车票销售代理人严格执行公布的票价水平、退改签政策等。


 航空客运价格方面 


机场旅客行李打包、行李寄存等服务收费应按照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航空公司要加强价格自律,督促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和航空销售代理人严格执行其运价、退改签政策等,规范价格行为。


 水路客运价格方面 


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应严格按照公示的票价及收费标准执行,保持价格水平稳定。


《通知》明确,客运经营者需主动在售票窗口、企业网站、线上售票平台等公示各类票价、收费标准及退改签收费政策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还应按照国家和省内关于特殊旅客权益保障的有关规定,对特殊旅客执行优惠票价。对享受优待票、免票的旅客,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



来源:南海网 南国都市报

编辑:高源

责编:黄婧雯

值班主任:陈亭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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