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2017年年底前,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
2018年12月31日起,根据《关于〈调整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2018年第6号),废船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2020年1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推荐阅读
▼ 农光互补,荒地变“聚宝盆”|海南调研行①
来源:中国环境APP
编辑:李夏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