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总工会关于举办女子篮球赛的预通知

文摘   2024-10-09 17:56   海南  



| 陵水黎族自治县总工会 |

热血舞台奏新年乐曲

巾帼赛场展陵水风采

五人制女子篮球赛



一、赛事主题



热血舞台奏新年乐曲

巾帼赛场展陵水风采


二、主办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总工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县文化体育广场


四、竞赛项目



五人制女子篮球


五、参赛条件



(一)陵水县各基层工会在册会员、职工组织报名参赛。

1.基层工会人数不足组成队伍的,可联合县内其他工会组队参加比赛,基层工会超过50名工会女职工则不能联合其他工会。

2.为了扩大工会和赛事影响力,吸引更多企事业单位参会,每队允许非工会单位会员报名参加(外援要求陵水户口或者在陵水工作),每队可报3名非工会单位会员队员,小组赛不限制上场人次,八强赛至决赛采用4节6人次,外援每节上场比赛不超过2名。

3.提供本县社保缴纳证明(或提供工资流水账单)。

(二)报名人数:

1、设领队1人、教练员2人(其中主教练1名)、运动员可报12名-16名队员。

(三)参赛年龄:参赛运动员为197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四)健康要求: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备体育项目运动技能及知识,并由参赛单位或个人办理本次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在比赛期间由于健康原因发生意外,则由参赛单位或运动员本人负责。


六、资格审查



(一)运动员参赛资格原则上由参赛单位负责把关,相关责任由参赛单位负责。

(二)陵水县总工会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违反规定者,将进行处罚。

(三)为了端正赛风,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违反规定者,将进行处罚。

(四)凡是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必须在各参赛单位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后2天内(含)向组委会提交申诉书(2天后概不受理),

(五)凡对比赛有异议的单位,比赛结束时队长要告知主裁判员并在记录表上注明和签名,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必须向组委会提交申诉书。

(六)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更改,未经组委会同意无故不参加比赛者,或在比赛中戏耍裁判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2024年篮球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的最新规则解释。

(二)根据报名队数情况,如报名队伍超过8支,则按以下比赛赛制进行比赛。

1.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积分赛。

2.第二阶段:各小组前两名出线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前四名。

3.如报名队伍不足8支,将采取单循环积分赛决定名次。

(三)决定名次方法:

1、循环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有2支或2支以上球队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场次多少(小积分)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积分再次相等,将按照下列原则依顺序进行排列:

(1)它们之间比赛净胜分的多少

(2)它们之间比赛得分的多少

(3)所有比赛净胜分的多少

(4)所有比赛得分的多少

如果采用这些原则仍无法决定,将用抽签进行名次排列。

(四)各队必须至少准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背心,背心须印有球队全称或简称、背后印有运动员中文姓名,背心前后印有号码(0、00、1-99号),球队名称、号码和姓名必须清晰可见,且与报名表一致,否则不准参赛。


八、奖励办法



(一)奖励设置

本次比赛奖项设置:第一、二、三名、最佳球员及得分王,每个奖项均颁发奖金+奖杯+奖牌。
(二)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三)设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奖。


九、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



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30日。

(二)报名要求:各代表队报名时将附件1 2025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总工会第一届巾帼杯女子篮球赛报名表.doc附件2 2025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总工会第一届巾帼杯女子篮球赛存查表.doc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流水号)纸质版报送至县总工会912室,王先生 18289524661;同时将报名表、存查表(详见附表2,代表队领队、教练、运动员近期2寸半身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jpg的电子版)),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后提交纸质版。电子邮箱 1483101554@qq.com;统一用电脑逐项填写打印,并按照要求加盖章单位公章。
(三)联席会议:召开赛事组委会联席会议,参加人员: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一)竞赛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

(二)各参赛单位往返旅差、住宿、伙食费自理。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陵水县总工会。







本期供稿:县总工会女职工经济技术保障部
本期审核:李泓

陵水黎族自治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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