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又有新保障!
政府买单
群众免费受益
萍乡为老年人投保
意外伤害保险
那么,哪些老年人可以享受这项保险服务?保险的理赔标准、理赔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凡具有萍乡市户籍的城乡特困供养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60周岁(依据出险时实际年龄)及以上老年人,以及除上述两种对象之外的70周岁(依据出险时实际年龄)及以上具有萍乡市户籍的老年人,下文简称“统保对象”。该保险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将自动投保,无需老年人提供个人信息和出资购买。
统保对象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人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纳入意外保险责任范围。
(三)保险责任和赔付标准
统保对象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住院补贴,以及使用救护车,由承保保险公司给予赔付。
说明:
1.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带来的身体伤害结果。
2.意外伤残:按照伤残等级对应比例给予理赔。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所受伤害符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情形的,保险人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1-10级伤残的赔付比例分别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3.意外住院津贴:因意外伤害事故在萍乡市内二级(含)以上医院乙方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给予合理的住院补贴。补贴金额125元/天,每次住院最高赔付30天,全年累计不过180天。
4.救护车费用: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需安排救护车的,对因该事故实际支付的、必要的救护车费用,按照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元,全年累计赔偿限额2000元给付保险金。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说明:
1.√表示:申请人必须提供的材料;☆表示:必要时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2.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3.医疗费发票可不提供原件,但需要由支付单位在复印件上写明已赔付金额并加盖公章。
Q1.问:出险之后由谁报案?报案电话是多少?不会报案怎么办?
被保险人可请家庭子女、亲邻或居委会协助报案,或直接前往当地门店直接办理理赔。
Q2.问:伤者如有鉴定伤残需求如何处理?
Q3.问:材料齐全交单后多久可以结案支付?
答:所有具有我市户籍的7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险出险可赔付,被保险人异地出险亦可赔付。
Q6.问:常见不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情况?
答:疾病导致的死亡、伤残、住院不予以赔付。如:疾病导致的医药费、营养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整容费、美容费、修复手术费、牙齿整形费、牙齿修复费、镶牙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误工费、丧葬费等费用不予以赔付,病理性骨折、骨质疏松、高血压、脑出血、脑梗、脑中风、糖尿病等疾病也不予以赔付。
Q7.问:70 岁年龄如何界定?年满 70 周岁老人是否需要去承保区域保险公司办理投保相关手续?
答:以被保险人出险时年龄是否满 70周岁作为界定。例如:被保险人在当年 2月1日即将满70周岁,那么该被保险人在2月1日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保区域保险公司为具有萍乡户籍年满 70 周岁的老年人实行自动投保,无需自行办理投保相关手续。
Q8.问:无证驾驶摩托车出险能理赔吗?
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属于免责条款,不予以理赔。
Q9.问:身故案件需要及时报案吗?
答:身故案件一定需要及时报案,未及时告知可能会影响后期的理赔判断,产生后期理赔纠纷。
Q10.问:以前不知道有这个保险,现在可以报案理赔吗?
答:可以的,报案的追溯期为三年,需提供有效材料,按照出现意外年份的理赔标准进行赔付。
Q11.问:因疾病导致的救护车费用可以理赔吗?
答:不可以,仅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使用救护车的费用可以理赔。
▍来源:“萍乡民政”微信公众号、萍乡发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