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公安局便民服务中心:以民为本,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新高地

政务   2024-09-26 23:10   湖南  

隆回县公安局便民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主动作为、靠前一步”的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以“警务更公开、办事更高效、服务更便民”为工作目标,立足“小窗口”、办好“群众事”、服务“大民生”,着力打通窗口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近日,便民举措“公民首次办理身份证”业务在隆回县公安局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顺利开展,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赞誉。

近期以来,隆回县公安局陆续接到群众反映,称“公民首次办理身份证”业务要去乡镇派出所办理,极为不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因此,小孩首次办理身份证一般要求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隆回县是人口大县,北面乡镇离县城平均都有超两小时以上的车程,而北面乡镇户籍学子在县城求学人员众多,学生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要往返户籍所在地乡镇,十分不便。

民有所呼,警有所应!为了更好地服广大群众,解决“公民首次办理身份证”业务能在县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直接办理的难题,隆回县公安局便民服务中心通过优化办理流程,加强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从2024年4月起,县城求学孩子首次办证公安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日全日受理,县外、省外学子办证也及时与各地沟通审批,同时开放25个乡镇派出所工作日全日受理本地、异地乡镇学生办证,周末可为高三学生加班办证。在办理现场,工作人员以热情的服务态度和专业的工作素养迎接每一位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他们耐心地解答群众的疑问,仔细核对申请材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利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快速完成信息采集,照片拍摄等工作,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许多家长在给小孩办理完身份证后,纷纷表达了自己的喜悦和满意之情:“以前办理身份证需要回到乡镇派出所,费时费力,现在好了,可以直接在县城办理,真是太方便了!”还有群众称赞道:“工作人员的服务非常周到,让我们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通过“公民首次办理身份证”业务,不仅为群众提供了便利,也进一步提升了隆回县公安局的服务水平和形象。截至目前,隆回县公安局便民服务中心共办理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706人,得到了家长、学生高度赞誉。

温馨提示:

办理身份证时,必须由监护人陪同小孩前往隆回县公安局便民服务中心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监护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与孩子身份关系证明文件等材料。

  • 供稿:人口与出入境大队

  • 编辑:伍先飞

  • 一审:曾凡庚

  • 二审:范坤

  • 三审:刘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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