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主承销山东胜通集团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出现违约事件,4.5亿元债券至今违约时间已超过5年半,但仍未清偿完毕。”
日前,山东建行发布公告称,该行主承销的山东胜通集团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出现违约事件。因发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进入重整程序导致出现违约,上述4.5亿元债券至今违约时间已超过5年半,但仍未清偿完毕。该行表示,将继续保持与发行人及重整管理人的沟通,督导其就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截至目前,上述违约债券最新一次清偿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重整管理人按照普通债权人未受偿部分0.6%的比例对普通债权人进行补充分配(个别债权人存在特殊情况除外)。此后,未发生继续清偿行动。山东胜通集团2016年8月4日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期限为3年,发行金额为4.5亿元,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建设银行。该债券无担保,信用等级为AA+,利率为6.09%,2019年8月5日兑付。2019年3月19日,山东胜通集团发布公告称,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条件,该公司已向法院申请重整。2019年3月15日,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的重整申请。2020年12月21日,根据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债权清偿方案并结合重整投资人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山东胜通集团重整管理人对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优先债权)已完成支付,普通债权已部分支付。其中,债权额度20万元(含)以下的债权已全额支付,债权额度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10.16%的清偿率,已支付受偿额度的25%。此外,法院已委托相关中介对山东胜通集团剩余资产进行公开拍卖,部分存货、对外投资股权及其他资产已成功拍卖,已拍卖资产变现价款224万元,用于后续清偿债权人。山东胜通集团重整管理人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对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债权人、职工债权、税收债权以及普通债权人债权额20万元(含)以下进行了全额清偿,并清偿了普通债权人已确认债权额20万元以上按照10.16%清偿率应受清偿部分(个别债权人存在特殊情况除外)。2022年6月1日开始,山东胜通集团重整管理人按照普通债权人未受偿部分的0.6%的比例对普通债权人进行了补充分配(个别债权人存在特殊情况除外)。2023年11月24日开始,山东胜通集团重整管理人再次按照普通债权人未受偿部分的0.6%的比例对普通债权人进行补充分配(个别债权人存在特殊情况除外)。此后近一年来,山东胜通集团重整管理人未发生继续清偿行动。建设银行表示,该行将继续保持与发行人及重整管理人的沟通,督导其就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继续保持与持有人的沟通,做好后续相关工作的督导;持续保持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沟通渠道的畅通,将持有人诉求及时传达至发行人及重整管理人。扫描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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