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交警曝光未参加满分学习考试驾驶员

文摘   2024-11-22 18:03   河北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怀来县辖区内

满分未参加学习考试驾驶员

公  告



现将怀来县辖区内满分未参加学习考试的驾驶员名单公告如下,请以下人员携带身份证明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凭证尽快参加满分学习。

怀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22日




编辑:交警大队“微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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