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闯红灯!这俩孩子长教训了 | 覆车之戒

文摘   2024-07-29 16:50   河北  

7月18日15岁的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王某逆向行驶至保定曲阳某路口时无视前方的红灯,径直冲红灯通过路口时与一辆直行的小型汽车相撞。

事故造成刘某、王某受伤,万幸两人伤势并无大碍。

经认定,刘某闯红灯导致事故,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法规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没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

第二十六条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固定座椅。十六周岁以上至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交警提示

广大家长一定要牢记:不要让未达法定年龄的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此外,在达到法定年龄时,还要教育孩子在骑行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走非机动车道,遵守交通信号灯,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家长也要做好孩子的榜样,在日常生活中应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驾驶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杜绝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河北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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