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大连金普新区2025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对象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84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金普新区2025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招聘2025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及音、体、美专业不限师范类。应届生含择业期(2023、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报考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20日之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东北师范大学就业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同时进行的方法。
请各位考生于11月22日上午8:30——11:00到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三楼报告厅投递报名材料。由于高中岗位在23日面试,初中小学岗位在24日面试,考生可准备两份报名材料,同时报两个岗位:(1)高中岗位;(2)初中或小学岗位。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请各位毕业生携带以下材料:
1.《大连金普新区2025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提前下载填报,并粘贴好照片)(附件2);
2.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2023、2024年择业期毕业生学生证可不交);
3.《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2023、2024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要提交手写的承诺书(写在A4纸上),内容为:“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是XXX年择业期毕业生,本人承诺自毕业后无工作经历,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属于应届生身份。”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要有标题、有内容、有署名、有日期,格式要规范。
4.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还需提交本科学历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及网上认证件。(网上认证件是指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023、2024年择业期毕业生需提供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网上认证件,网上认证件同上。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加盖院校公章);
6.以本科学历报考(非音体美学科)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能证明本科为师范类);
(三)面试。面试将于11月23日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名QQ群中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群信息。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知识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如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相差过大,将适时增加综合评价面谈环节。依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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