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严查!事关每一位丽水市民

政务   2024-12-22 09:02   浙江  


冬季行动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纵深推进“冬季行动

连日来

丽水公安

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

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坚持做到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为确保隐患清仓见底

丽水各地公安机关

全面开展查缉行动

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





莲  都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严格执行《丽水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落实派出所对各辖区的香烛店、小卖部、超市、流动摊贩等商家的管理,将莲都区禁止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对商家进行书面告知。






青  田




青田县公安局全警动员,立足主责主业,主动作为,通过核对运输进入青田的烟花爆竹总量和销售情况,核查现有烟花爆竹数量和去向,做到底数清,去向明。各辖区派出所深入开展涉烟花爆竹产业商户的突击检查,严查无资质运输、存储和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多个派出所查获大量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同时,加大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提升居民安全意识,扩大私自存储烟花爆竹线索的信息来源,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缙  云




缙云县公安局坚持“堵疏结合、宣传引导、查非治违”工作方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集中排查、突击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闲置厂房、院落、出租房、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协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民政、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每日一巡查”“不定期联合执法检查”,适时掌握销售点存储量和销售品种,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龙  泉




龙泉市公安局在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下,多措并举开展岁末年初烟花爆竹整治工作。通过线上公告,线下走访的形式开展宣传,派出所与交警、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路检,严防劣质烟花爆竹通过非法运输途径流入龙泉,危害公共安全。公安机关联合应急管理局、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遂  昌




遂昌县公安局全面开展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作用,与全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各村社党支部党员签订承诺书;严厉打处烟花爆竹违规运输、存储违法犯罪活动。





松  阳




松阳县公安局按照“隐患排查要见底、宣传防治要彻底、常态整治要托底”原则,联合有关部门,聚焦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开展路面缉查,全面排查整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黑窝点、小作坊,聚焦科技赋能,通过网上巡查,把安全隐患发现在前、解决在先。





云  和




连日来,云和县公安局以“冬季行动”为抓手,聚焦县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持续加强对辖区香烛店、城乡结合部小商超等场所开展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巡查检查工作,切实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管控、早化解,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景  宁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景宁县公安局根据烟花销售点的销售记录对以前申请过临时销售点的以及百货经营店的店主进行线索分析核查,对非法储存烟花等行为进行查处。景宁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消除潜在风险隐患。





庆  元




庆元公安紧盯源头控安全,联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重点隐患点位开展筛查,合理规划6家零售网点布局。常态开展社会面立体巡控,强化查处违规行为,发动群众签订承诺书。





开发区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发区公安分局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排查整治工作。将主要的排查地点选取在历年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重点区域以及农村集市,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经营者和群众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制作校对 | 赵肖榕              责任编辑 | 王    豪

审      核 | 楼    茹              监       制 | 罗高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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