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宾川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于2024年11月13日起进驻,对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县委政法委、县搬迁安置办开展常规巡察;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进驻情况和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起,40余天。
二、巡察任务及工作权限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基层实际,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视巡察整改和审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一把手”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深入查找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快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在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以及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巡察单位及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和接访时间为8:30-18:00,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其中,县委第三、四、五巡察组意见箱共设在县行政中心一楼入口和县政务服务大厅(金城印象二楼)入口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72—7149271)。
特此公告
中共宾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END
来源/中共宾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 责编/张玲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