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宾川县力角镇村民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并由公安部门成功放飞。
“我在村里走着,准备出去做活,就在前面路边突然发现它在路边蹲着,远远的好像一只鸡。走近看又像只老鹰,我怕别人伤害到它。就随地找了一根木棍放在它前面,它很听话,也可能知道我会帮助它。它用嘴叼着木棍另一端,就跟着我来到这里,我就请他们帮我报警了。”村民高女士在救助现场跟民警说。
11月13日11时许,宾川县公安局力角派出所民警在广黄村救助现场,看到这只被好心村民用笼子安全罩着似为鹰的大型鸟类,它前额、头顶和头侧为黑褐色,颈部羽基白色,眉纹白而具黑色羽干纹,脚和趾为黄色,爪为黑色。民警在村民的协助下,对被救助的这只萌鹰进行健康状况检查,找来水和食物简单喂水喂食。同时,及时联系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移交后进一步处理。经过辨认,这是一只苍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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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鹰(拉丁学名:Accipiter gentilis,英文名:Northern Goshawk.),别名牙鹰,俗名黄鹰、鸡鹰,是隼形目鹰科动物,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属中小型猛禽,栖息于不同海拔高度的针叶林、混交林和阔叶林等森林地带,也见于山施平原和丘陵地带的疏林和小块林内。它为食肉性,主要以森林鼠类、野兔、雉类、榛鸡、鸠鸽类和其它小型鸟类为食。
宾川警方提示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逐步向好,野生动物数量和种群也逐渐增多。在发现野生动物时不要自行处理或者非法售卖,请立即报警或联系相关部门进行保护,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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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赵保通 丁泽霖 刘晶晶
编辑 责编/张玲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