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纠治“四风”顽疾的强烈信号,如您发现我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以下“四风”问题,请及时向会昌县纪委监委举报。
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吃喝,在单位企业食堂、培训中心等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吃喝;接受老板、下属等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躲进住宅小区、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以吃宵夜等名义违规吃请等。
违规收送茅台酒等高档烟酒,违规收送年节礼品、拜年“红包”,通过微信转账、快递邮寄等方式“隔空送礼”,以及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烟酒茶、购物卡券等。
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福利。
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值班期间饮酒、擅离职守,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问题。
1.关注“廉洁会昌”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四风突出问题举报”→“赣州市”→“会昌县”进行举报(可上传照片、视频);
2.手机扫描“二维码”后,点击“会昌县”进行举报,二维码如下:
3.拨打0797-5630520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4.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至纪检监察机关。会昌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342600;
5.来访举报。地址:会昌县行政中心108室(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1.举报者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交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对于举报者的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