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森林法》和林木采伐计划申报的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乡申报2025年度林木采伐指标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林木采伐指标的范围
灾害材清理采伐,农民自用材采伐,经相关部门规划审批的果业、油茶、茶叶开发采伐,营造速生丰产林采伐,人工商品林采伐,中幼林抚育采伐等需采伐林木的林权所有者可以向中村乡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采伐指标
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对上年度采伐后未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对未经相关银行同意采伐的林权抵押山场,存在山林纠纷和权属不清的山场。
三、申报时间
申报采伐指标的时间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申报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四、应提交的材料
林权所有者在申报采伐指标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林木采伐书面申请、林权证等林木权属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