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NSFC优青(海外),马上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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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更新了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常见问答。其中,申请部分共136个问答,分为项目类型、申请时间、项目定位、申请书、条件、限项、系统、依托单位、合作研究单位、查询、评审、结果公布等亚类;实施部分共11个问答,分为提交材料、变更、日常管理等亚类;结题部分共10个问答,分为材料提交、成果、日常管理等亚类;经费部分共31个问答,分为资金管理、预算编制、经费管理、决算编制、结余资金、财务验收等亚类。
01
申请
1-1项目类型 | 集中接收的项目类型有哪些? |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 |
1-2项目类型 | 非集中接收的项目类型有哪些? |
2025年度非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专项项目[含原创探索计划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 | |
1-3项目类型 |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主要有哪些类型? |
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其中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包括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 | |
2-1申请时间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接收申请的时间有几种情况?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接收申请的方式不同,分为集中接收项目和非集中接收项目。 | |
2-2申请时间 | 什么时候可以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
2025年度申请项目,依托单位应提前从信息系统中下载《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项目申请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上传至信息系统(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依托单位完成上述承诺程序后方可申请项目。 | |
2-3申请时间 |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何时申请?是否有申请时间表? |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在集中接收期申请。 | |
3-1项目定位 | 原创探索计划项目资助定位和申请条件是什么? |
资助定位:原创项目资助科研人员提出原创学术思想、开展探索性与风险性强的原创性基础研究工作,如提出新理论、新方法或揭示新规律等,旨在培育或产出从无到有的引领性原创成果,解决科学难题、引领研究方向或开拓研究领域,深入推动我国基础研究的高质量发展。 | |
3-2项目定位 | 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分类和申请方式是什么? |
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原创项目)分为专家推荐类和指南引导类两种类型。 | |
3-3项目定位 | 原创探索计划项目资助期限和强度是什么? |
原创项目采用灵活的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 |
3-4项目定位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的定位和遴选条件是什么? |
资助定位:积极构建对优秀人才的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集中优势资源培养造就高水平领军人才。 | |
3-5项目定位 |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定位及分类是什么? |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支持国内外优秀学术带头人自主选择研究方向、自主组建和带领研究团队开展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面向世界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攻坚克难,培养和造就在国际科学前沿占有一席之地的研究团队。 | |
3-6项目定位 | 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定位及分类是什么? |
2025年起,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更名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旨在集中和整合国内优势科研资源,瞄准国际科学前沿,围绕国家重大需求,超前部署,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制的优势和特色,依靠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吸引和凝聚不同领域和不同学科方向的优秀科技人才,着力推动学科深度交叉融合,相对长期稳定地支持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和探索,致力于科学前沿突破,产出一批国际领先水平的原创成果,抢占国际科学发展的制高点,形成若干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学术高地。 | |
3-7项目定位 | 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定位是什么? |
自2024年起,“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团队试点项目”正式更新设立为“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 |
4-1申请书 | 申请人可否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报送申请材料? |
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 | |
4-2申请书 | 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哪些信息? |
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 |
4-3申请书 | 申请书中关于个人信息应该遵守哪些科研诚信要求? |
1. 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申请人还应当对所有主要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 | |
4-4申请书 |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简化为两类研究属性? |
2024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简化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两类研究属性。 | |
4-5申请书 | 哪些项目需要选择研究属性? |
除重大研究计划战略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类项目外,其余类型项目在申请时均需要选择一类研究属性,所选研究属性信息显示在申请书基本信息页中。 | |
4-6申请书 | 如何选择研究属性?能否同时选择两类研究属性? |
申请人应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 | |
4-7申请书 | 哪些项目基于两类研究属性进行分类评审? |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分类评审。 | |
4-8申请书 | 哪些项目实施无纸化申请?相关材料如何提交? |
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依托单位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对于集中接受期提交的项目申请,依托单位务必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请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对于非集中接收期提交的项目申请,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即视为正式提交申请,无需提交项目申请清单。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申请人、主要参与者本人签字,依托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加盖公章)装订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当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版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 |
4-9申请书 | 无纸化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交哪些附件材料? |
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按照《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规定”“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 和项目类型的撰写提纲等相关要求),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 |
4-10申请书 | 哪些项目需要提交英文申请书? |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需提交英文申请书作为附件。其他类型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自然科学基金委主页“指南通告”栏目和“国际合作”栏目发布的项目指南为准。 | |
4-11申请书 | 项目申请人如何选择项目申请书的申请代码? |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 |
4-12申请书 | 申请书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如何填写? |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 | |
4-13申请书 |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附注说明”有何要求? |
申请人应根据《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发布的“2025年度重点合作研究项目鼓励研究领域”,在申请书的“附注说明”栏中准确选择所申请领域的名称。如申请人的研究内容不在鼓励研究领域范围内,但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有望取得重要合作成果的,可在申请书的“附注说明”栏中选择“自由申请”。此类申请除按照常规要求撰写申请书外,应在申请书正文部分“立项依据”之前增加“关于合作基础和必要性的说明”(不超过800字) | |
4-14申请书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选择亚类说明和申请代码时有何限制? |
请在申请书填写过程中选择"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亚类。申请人在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时,只能选择与第一个资助周期同一科学部所属申请代码,不能跨科学部申请。 | |
4-15申请书 | 各类项目的资助期限是几年?起止时间如何填写? |
不同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资助期限有不同的要求。 | |
4-16申请书 | 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项目时是否可以灵活选择研究期限? |
不可以。2024年起,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研究期限由相应的项目类型确定。 | |
4-17申请书 | 哪些项目的研究期限由系统自动生成? |
2025年,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 |
4-18申请书 | 申请人每年在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有什么要求? |
以下项目类型对申请人每年在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有明确要求: | |
4-19申请书 | 项目申请人证件信息发生变更时是否需要在当年度申请书中说明? |
需要。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当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当规范。 | |
4-20申请书 |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项目申请有什么要求? |
生命科学部、化学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信息科学部和交叉科学部对科研伦理及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有关要求分别如下: | |
4-21申请书 | 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 |
化学科学部和交叉科学部要求:(1)涉及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相关规定,应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科技安全保障承诺(作为附件上传承诺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承诺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或不予资助。(2)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项目获批准后,若在执行期间更改研究计划的,须按上述相关要求重新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更改研究计划后的科研伦理审核证明及科技安全保障承诺。 | |
4-22申请书 | 何时需要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亲笔签字? |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 |
4-23申请书 | 如无法获得主要参与者中境外人员的亲笔签字该如何解决? |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当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和所承担的研究工作,随纸质签字盖章页一并报送。 | |
4-24申请书 | 对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的签字盖章信息有何要求? |
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纸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公章,公章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单位名称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为依托单位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 |
4-25申请书 | 当境外合作者无法在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英文申请书上签字时,该如何解决? |
如境外合作者未能在英文申请书上签字,则应当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名的确认函,明确表示已阅读过英文申请书并认可其内容,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和所承担的研究工作。 | |
4-26申请书 | 项目申请人如何提出回避某位评审专家的申请? |
申请人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时填写回避专家的姓名和工作单位。 | |
4-27申请书 | 申请者以往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完成情况对申请新项目有无影响? |
部分申请书撰写提纲中有提供上一个已结题项目完成情况的要求(如面上项目)。 | |
4-28申请书 | 项目申请书不予受理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
2024年度集中接收项目不予受理原因:(1)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推荐信、导师同意函、伦理委员会证明等;(2)不属于项目指南资助范畴;(3)申请代码或研究领域选择错误;(4)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申请超项(含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超项);(5)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不具备该类项目的申请或参与申请资格;(6)申请书缺页;(7)研究期限填写错误;(8)申请人正在承担或申请社科基金项目(限管理科学部);(9)高级职称的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承担或申请多个项目单位不一致,未标注说明;(10)申请书撰写语言不符合项目指南要求(限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和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11)其他可认定的不予受理情形。 | |
4-29申请书 | 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
申请人应了解申请书选择学科代码所属科学部和学科处有关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在“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部分明确提出了各学科资助范围、优先资助领域和不予受理的内容。 | |
4-30申请书 | 申请书中主要参与者需要列入学生吗? |
2022年起,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如实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 |
4-31申请书 | 申请书中主要参与者简历信息如何填写? |
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 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 |
4-32申请书 | 导师信息是否需要列入简历? |
导师信息仅用于采集,不体现在简历中。 | |
4-33申请书 | 博士后的职称该如何填写? |
职称中不再提供“博士后”选项,博士后人员可选择为“无”。 | |
4-34申请书 | 申请书个人简历中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有哪些新要求? |
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如实标注本人署名情况(包含作者署名按姓氏排序;唯一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唯一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其他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 | |
4-35申请书 | 同年以不同职称申请项目有何规定? |
同年以不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或参与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应当在申请书“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列明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的情况,并详细说明原因。 | |
4-36申请书 | 简历中要求列出近五年主持或参加的项目/课题的范围如何界定? |
资助期限开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含)或者目前在研的项目/课题(科学基金项目由信息系统按照证件号检索后自动生成)。 | |
4-37申请书 | 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课题状态说明? |
结题:自然科学基金委已确认“结题”;资助期满:生成简历时资助期已满,但自然科学基金委尚未确认结题;在研:生成简历时项目仍在资助期内。 | |
5-1条件 | 受到科研领域联合惩戒的责任主体能否申请、承担或参与新项目? |
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或参与申请资格或受到科研领域联合惩戒的责任主体在处罚期内不得申请、承担或参与新的科学基金项目。 | |
5-2条件 | 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怎样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但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 |
5-3条件 | 同时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的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是否可以作为申请人通过不同的依托单位同年申请多个项目? |
可以。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 |
5-4条件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哪些类型申请时有年龄限制?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系列及部分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对申请人有年龄要求。 | |
5-5条件 | 什么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交专家推荐信? |
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提交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的推荐信。 | |
5-6条件 | 对推荐专家的研究领域和职称等是否有要求? |
两名推荐专家需与申请人研究领域相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 |
5-7条件 | 哪些地区的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属于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范围? |
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贵州省、江西省、云南省、甘肃省、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陕西省延安市和陕西省榆林市依托单位的全职科学技术人员。 | |
5-8条件 |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对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所在地区有何要求? |
地区科学基金资助区域范围内依托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含中组部派出的三年期以上援疆、援藏人员)可以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援疆、援藏的科学技术人员应提供受援依托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援疆或援藏的证明材料,并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援疆、援藏的科学技术人员所援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可以通过所援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申请。 | |
5-9条件 | 当年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如何处理? |
当年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 |
5-10条件 | 申请人是否可以同一内容申请不同类型的项目? |
(1)申请人不得同时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2)符合当年度限项申请规定的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3)符合当年度限项申请规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 的申请人在满足申请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型的项目,但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应相同或相近。 | |
5-11条件 | 申请人同年是否可以申请多项同一类型项目? |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 1 项同类型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 | |
5-12条件 | 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对合作者有什么要求? |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者应在国外(境外)从事科学研究,并独立主持实验室或重要的研究项目,且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 |
5-13条件 | 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与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有什么要求? |
书面合同应当明确项目保障条件、工作时间、管理权限、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内容。对于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还应当经其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 |
5-14条件 |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可以申请哪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部分其他类型项目(由相应项目指南确定),但在聘(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通过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 | |
5-15条件 | 正在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项目吗? |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部分项目类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 |
5-16条件 |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哪些项目? |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不含港澳地区依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 | |
5-17条件 | 在职攻读研究生人员申请提供的导师同意函有什么要求? |
应当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由导师签字,并将函件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 |
5-18条件 | 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是否可以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
与依托单位无聘用关系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 |
5-19条件 | 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可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申请人和境外合作者[指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外方合作者]两种身份申请项目。全职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可以通过其受聘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该依托单位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的工作时间。 | |
5-20条件 | 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是否可以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 |
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申请人和境外合作者[指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外方合作者]两种身份申请项目。 | |
5-21条件 | 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科研人员能否依托境内依托单位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可以申请。但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书附件中提供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聘期的证明材料扫描文件。 | |
5-22条件 | 港澳地区有哪些依托单位? |
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中国科学院香港创新研究院、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和澳门城市大学等港澳地区依托单位。 | |
5-23条件 | 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可申请哪些项目? |
可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相同的资助模式和评审标准。 | |
5-24条件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含港澳地区)应具备什么条件?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
5-25条件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含港澳地区)应具备什么条件?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
5-26条件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含港澳地区)应具备什么条件?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
5-27条件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提出申请?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 |
5-28条件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附注说明选择"临床科学"选项的申请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满足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该选项。 | |
5-29条件 |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及参与者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
5-30条件 | 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
1.项目申请人作为合作创新研究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
6-1限项 | 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的新表述? |
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 |
6-2限项 | 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是否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
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 |
6-3限项 | 上年度获得哪些项目资助的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 |
6-4限项 | 哪些类型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
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小于或等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资助期限 1 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别说明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等。 | |
6-5限项 | 哪些类型的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2024年(含)以前批准的除外],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专项项目(特别说明的除外,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 |
6-6限项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的项目是否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 |
6-7限项 |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有何限制? |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指高级职称人员限2项的项目)项目数合计限为 1 项。 | |
6-8限项 |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其作为负责人和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数有何限制? |
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 |
6-9限项 | 哪些联合基金项目在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
继续试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和"叶企孙"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对于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叶企孙"科学基金,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同一名称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 | |
6-10限项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何种情况下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 |
6-11限项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其它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衔接规定是怎样的? |
2025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在同层次以及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
6-12限项 |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是否可以同年申请或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和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
不可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和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合计限 1 项。 | |
6-13限项 |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卓越研究群体项目何时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但未进入现场考察环节的卓越研究群体项目不计入。 | |
6-14限项 | 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决定之后至资助期满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哪些项目? |
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决定之后至资助期满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除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中的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 |
6-15限项 |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和高级职称参与者能否申请或参与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以及卓越研究群体项目? |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和高级职称参与者可以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卓越研究群体项目,但在资助期限满当年可以申请或参与申请卓越研究群体项目。 | |
6-16限项 | 正在承担和资助期满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负责人能否申请或参与申请卓越研究群体项目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
正在承担和资助期满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或参与申请卓越研究群体项目,但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 |
6-17限项 | 针对退出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参与者有何限项要求? |
退出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参与者,2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卓越研究群体项目。 | |
6-18限项 | 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限项申请规定有何要求? |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卓越研究群体项目不得超过1项。 | |
6-19限项 |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负责人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决定之后至准予结题前,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哪些项目? |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负责人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决定之后至准予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中的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 |
6-20限项 | 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的限项申请规定有哪些? |
(1)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项目除外)。 | |
6-21限项 | 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是否有暂停1年申请的限制? |
2024年起,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 |
6-22限项 | 如何理解“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分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
6-23限项 |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的表述中,专门备注“联合基金项目中,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为同一类型项目”。请问如何理解“同一名称联合基金”? |
联合基金均有各自的名称,如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NSAF联合基金等。同一名称下的联合基金项目属于“同类型项目”。例如,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和NSAF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不是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下的项目,不属于“同类型项目”;NSAF联合基金的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为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下的项目,属于“同类型项目”。 | |
6-24限项 | 作为项目负责人限制获得资助次数的项目类型有哪些?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同类型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 1 次资助。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延续资助项目不受此限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和卓越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在资助期满时,可正常申请延续资助项目。 | |
6-25限项 | 同一年度内,能否作为申请人同时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
在2025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同年又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将不予受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除外。 | |
6-26限项 | 尚未获得《结项证书》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负责人能否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不得申请除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
6-27限项 | 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参与者可否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可以。 | |
6-28限项 | 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哪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 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 | |
6-29限项 | 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哪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总数合计限1项?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和“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科学仪器方向)项目总数合计限1 项。 | |
7-1系统 |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如何获得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 |
首次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管理员或经依托单位授权的二级单位管理员提供个人姓名、职称和邮箱信息,由管理员创建账号,激活完善个人信息后使用;曾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在线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可直接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 | |
7-2系统 | 如何添加参与人账号? |
参与人账号由申请人添加,不需要依托单位操作。操作流程:由申请人在"申请与受理"-"项目申请"-"在线申请"-"新增项目申请"-"填写申请"进入后的"人员信息"卡片中添加。特别注意:参与人账号无法做为项目主持人填写申请书。 | |
7-3系统 |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域名更换? |
根据科学基金管理工作需要,“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已经完成域名更换工作,系统现域名为:https://grants.nsfc.gov.cn(原域名将自动跳转至新域名)。 | |
7-4系统 | 申请人忘记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已有账号的登录密码,该如何找回? |
访问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链接,您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重置密码: | |
7-5系统 | 在填报国家自然科学项目申请书时出现系统故障时,应如何处理? |
可通过系统的支持邮箱(support@nsfc.gov.cn)、服务电话(010-62317474)或在线咨询功能咨询具体问题。 | |
7-6系统 | 已有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变更依托单位后是否需要重新申请账号? |
不需要,但需要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个人信息界面更新依托单位信息。 | |
7-7系统 | 基础研究科研人员标识(BRID)是什么?如何使用? |
BRID将首先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门户(https://kd.nsfc.cn/)个人主页展示。科研人员可登录大数据服务门户,在个人主页查看本人BRID。 | |
7-8系统 | 何为超项行为限制提交? |
系统对使用同一证件号等识别出的超项行为强制限制提交。 | |
7-9系统 | 何时发出联合限项提醒? |
系统对参与联合限项的三类项目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时做出提醒。 | |
7-10系统 | 系统增加了哪些校验控制? |
(1)根据申请人基本情况和项目类型,对推荐信等附件材料校验控制。 | |
8-1依托单位 | 自然科学基金委是否随时受理新依托单位的注册? |
不是。自然科学基金委每年一次集中受理注册申请,受理注册通知应当在受理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符合注册条件的单位可根据通知要求,按程序申请注册。 | |
8-2依托单位 | 申请注册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以及其他公益性机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注册为依托单位: | |
9-1合作研究单位 | 项目组主要参与者中有外单位人员,其所在单位是否视为合作研究单位? |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 | |
9-2合作研究单位 | 主要参与者中有境外人员,其所在境外单位是否视为合作研究单位? |
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 | |
9-3合作研究单位 | 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最多可以有几个? |
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 2 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 |
10-1查询 | 怎样查询申请人和参与者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情况? |
目前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的“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栏目已经无法针对申请人查询承担(参与承担)项目数情况,需由本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查询,或请其所在依托单位管理员账号查询。 | |
10-2查询 | 如何查询或获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申请书撰写提纲等资料? |
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www.nsfc.gov.cn,可查看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可查看申请书撰写提纲、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等资料。 | |
10-3查询 | 如何查询已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信息? |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可登录这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 |
10-4查询 | 项目申请人如果没有收到评审意见反馈,如何查询? |
项目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管理员联系,通过依托单位管理员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中查询。 | |
11-1评审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方式主要有哪两种? |
主要分为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类。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 |
11-2评审 | 评审过程中科研人员禁止清单包含哪些? |
(一)打探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专家及名单。 | |
11-3评审 | 评审过程中依托单位禁止清单包含哪些? |
(一)打探、收集评审专家信息。 | |
11-4评审 | 哪些项目需要进行预算评审? |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和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 | |
11-5评审 | 如何申请项目复审? |
申请人对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申请人应当通过电子和纸质方式一并提出复审申请,确保电子申请和纸质申请的一致性。纸质复审申请可以通过当面递交或者邮寄等方式提交。 | |
11-6评审 | 申请项目复审应该按照什么程序办理? |
申请人对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 | |
12-1结果公布 | 每年什么时间公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审结果? |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 | |
12-2结果公布 | 每年什么时间公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结果?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从接收至审批完成需要5个月左右时间。 |
02
实施
1-1材料提交 | 纸质版《资助项目计划书》提交要求? |
要求提交纸质版项目资助计划书原件2份,其中1份资助计划书后需要装订补交的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 | |
1-2材料提交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是否需要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
需要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25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
2-1变更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可以变更项目组参与者?如何变更? |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参与者的稳定。参与者不得擅自增加或者退出。由于客观原因确实需要增加或者退出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部分项目类型如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参与者不得变更,具体规定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类型管理办法执行。 | |
2-2变更 | 哪些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可变更项目负责人? |
一般情况下,人才系列项目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例如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不可抗力除外)等不可变更项目负责人。 | |
2-3变更 | 如何变更项目负责人? |
在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中变更项目负责人的适用情形下,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可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 |
2-4变更 | 哪些项目类型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
不得变更依托单位的项目类型包括:外国学者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 |
2-5变更 | 博士后获得项目资助后是否允许变更依托单位? |
2024年起,取消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允许博士后研究人员变更依托单位的限制。 | |
2-6变更 | 如何变更项目的依托单位? |
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协商不一致的,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项目实施的决定。 | |
2-7变更 | 在什么情况下,依托单位应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依托单位注册信息变更申请? |
依托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变更申请: | |
3-1日常管理 | 个人联系方式变更后,如何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更新? |
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个人信息界面变更个人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 | |
3-2日常管理 | 哪些类型的项目需要进行中期检查(或中期评估)? |
部分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进行中期检查(或中期评估)。例如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与集成项目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需要进行中期检查(或中期评估)。 |
03
结题
1-1材料提交 | 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要求? |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格式的结题/成果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 |
1-2材料提交 | 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需遵守什么原则? |
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 |
1-3材料提交 |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结题验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验收申请材料包括项目负责人撰写的结题报告、验收申请书、资金决算报告、研究成果报告、仪器测试手册,专家组或者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仪器技术指标测试报告,以及具有科技审计资质的第三方资金决算审计报告。 | |
2-1成果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形成的成果该如何标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对于受多个资助机构资助产生的项目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的标注。 | |
2-2成果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后,后续成果是否还可以标注原批准号? |
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三年内应继续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与资助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并按要求提交依托单位,列入项目成果档案。 | |
2-3成果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在开放获取方面有哪些要求?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受资助项目科研论文实行开放获取的政策声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部或部分资助的科研项目投稿并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的作者应在论文发表时,将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知识库,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出版社允许提前开放获取,应予提前;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PDF版,并立即开放获取。 | |
3-1日常管理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有哪些要求? |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一般应当为整年且不得超过2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6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批准延期的项目在结题前应当按时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 |
3-2日常管理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时是否需要提交科技报告? |
暂不要求。 | |
3-3日常管理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是否公布? |
从2014年开始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启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全文公布工作。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 |
3-4日常管理 | 如何查询和管理科学基金资助成果?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门户(https://kd.nsfc.cn/)提供包括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项目、项目成果的检索和统计,项目结题报告全文和项目成果全文的浏览,相关知识发现和学术关系检索等服务。 |
04
经费
1-1资金管理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有哪些? |
根据预算管理方式不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 | |
1-2资金管理 | 哪些项目实行包干制管理方式?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须编制项目预算。 | |
1-3资金管理 | 哪些项目实行预算制管理方式? |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延续资助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专项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 |
1-4资金管理 | 直接费用有哪些预算科目? |
直接费用包含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 | |
1-5资金管理 | 预算制项目中哪些直接费用需要提供必要说明? |
设备填报时,应对设备支出的必要性和测算的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说明。单价大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设备需补充说明设备的主要功能性指标、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单价小于50万元的设备仅需按照设备购置费、试制改造费和租赁使用费分类进行说明。 | |
1-6资金管理 | 设备费的开支范围有哪些?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 |
1-7资金管理 | 业务费的开支范围有哪些?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 |
1-8资金管理 | 劳务费的发放对象?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 |
劳务费的发放对象为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或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以及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除外)。 | |
1-9资金管理 | 专家咨询费能否用于支付参与本项目的人员费用? |
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 | |
1-10资金管理 | 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 |
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等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 | |
2-1预算编制 | 预算制项目预算编制的原则? |
预算制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应根据科研任务的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严肃认真编制项目预算。 | |
2-2预算编制 | 预算制项目是否需要编制间接费用预算? |
不需要,预算制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统一核定。 | |
2-3预算编制 | 包干制和预算制项目在预算编制时分别需要填写哪些表格? |
包干制项目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 |
2-4预算编制 | 预算评审时主要考察的因素? |
预算评审应当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项目申报预算的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评审。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评审预算的因素,不得简单按比例核减预算。 | |
2-5预算编制 | 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编报相关的文件和规定有哪些? |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等。 | |
2-6预算编制 |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如何编制预算? |
包干制项目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 |
3-1经费管理 | 预算制项目的间接费用应如何使用? |
预算制项目的间接费用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使用。依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间接费用的内部管理办法,公开透明、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处理好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安排应当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依托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依托单位不得在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 |
3-2经费管理 | 对于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以外的预算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核定要求? |
预算制项目的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比例如下: | |
3-3经费管理 | 对于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的预算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核定要求? |
对于数学领域(指数理学部受理的代码1为A01-A06的项目),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比例如下: | |
3-4经费管理 | 包干制项目资金的调整程序? |
包干制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使用,按照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列支,无需履行调剂程序。 | |
3-5经费管理 | 预算制项目哪些预算调整需要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 |
预算制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预算有以下情况确需调剂的,应当按相关程序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 | |
3-6经费管理 | 预算制项目预算调剂规定有哪些? |
预算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项目预算额度不变的情况下,预算确需调剂的,按以下规定予以调剂: | |
3-7经费管理 |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包含哪些禁止行为? |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 |
3-8经费管理 | 在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如何解决? |
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可实行包干制。对野外考察、心理测试等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发票或者财政性票据的,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可按实际发生额予以报销。 | |
3-9经费管理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关于合作研究资金如何转拨? |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按资助项目计划书和合同转拨合作研究单位资金,并加强对转拨资金的监督管理。 | |
4-1决算编制 | 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编制相关的文件和规定有哪些?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包干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0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3号)等。 | |
4-2决算编制 | 项目决算编制总体要求? |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 | |
4-3决算编制 | 项目资金决算表的类型以及各自需反映的内容?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分为预算制项目决算表和包干制项目决算表。 | |
5-1结余资金 | 项目资助期满时,结余资金比例有何规定? |
为鼓励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合理合规使用项目资金,对于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资助期满时的资金结余比例不再作要求。科研人员应当按照科研活动需要,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依托单位应当动态监管资金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通过提醒督促科研人员按规定用好科研经费,既要避免突击花钱,也要避免结余过多。 | |
5-2结余资金 | 结余资金管理使用的规定? |
自然科学基金委准予结题的项目,结余资金留归依托单位统筹使用。依托单位应当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基础研究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制定完善项目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
6-1财务验收 | 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财务验收应准备哪些材料? |
1.按照模板格式要求,如实填写资金决算报告。 |